本网消息 方映春 吴常俊报道主:3月31日,红安县王家畈社区居民72岁的吴奶奶,刚从某金融网点自动提款机查询显示,3月份养老金银行账户到账金额由55元涨到70元。这标志着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待工作顺利完成,惠及全县8余万城乡居民,累计补发基础养老金1018.74万元。
根据人社部和财政部《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该县属于首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此次待遇调整涉及待遇调整及补发的共有三类人员:一是截至待遇调整时人员领取状态为正常的参保人员;二是截至待遇调整时人员领取状态为终止的参保人员;三是截至待遇调整时人员领取状态为暂停的参保人员。 属于第一类参保人员,由省级进行待遇调整及补发,该县城乡居保局及时核对和确认待遇调整及补发人员的数据信息。 属于第二、三类参保人员,省级不做统一待遇调整及补发。该县城乡居保局接下来会在清理核对本地系统提取数据基础上,针对此两类人员制定待遇调整补发方案后,再进行待遇调整及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