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红安县营商办联合红安融媒(传媒集团)推出的“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系列报道之“股长讲政策”专栏,本期由红安县发改局外经财贸和信用建设股负责人熊小辉,为大家讲解《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关政策。

红安县发改局外经财贸和信用建设股负责人熊小辉:结合新发布实施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围绕信用修复的核心内容、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向大家作政策解读。
信用修复是信用主体纠正失信、履行义务后,有关方面终止失信信息公示、解除惩戒的活动,既为失信主体提供纠错机会,也完善了社会信用体系闭环。

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权利,除法律法规明确不可修复的严重失信情形外,满足以下条件均可申请信用修复:一是失信信息达到对应等级的最短公示期;二是彻底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三是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办理流程便捷高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直接线上申请,目前实行“谁认定、谁修复”原则,全程免费,一般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修复后失信信息将同步撤销。针对破产重整企业,允许申请临时性信用修复,暂时屏蔽失信信息,助力纾困发展。

在此提醒,信用修复需先纠错履约,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警惕“提前修复”等虚假信息。县发改局将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和流程咨询,助力信用主体更好地运用信用修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