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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生态精灵!红安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发布时间:2026-05-14 15:05    作者:余波、王春鹏    来源:七里坪镇人民政府


红安网消息 5月13日,红安县七里坪派出所联合县森林植物野生动物保护站成功救助一只体力不支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用专业与温情为野生生灵保驾护航。

当天,七里坪镇马鞍石村陈某某在路边散步时发现树丛中有一只形态特殊的鸟类,蜷缩在地,行动困难。凭借日常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积累的常识,陈某某判断其大概率为保护动物猫头鹰,当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同时留守现场看护,避免其遭受外界惊扰和二次伤害。

接警后,七里坪派出所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安排值班民辅警赶赴现场,并同步对接红安县森林植物野生动物保护站,联动开展救助工作。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这只猫头鹰无明显外伤,但状态萎靡,飞行能力丧失,推测可能因饥饿或误食导致体力不支。民辅警在现场进行了简单处置后,小心翼翼地将其装入专用运输箱并带回派出所悉心照料,最大限度减少外界干扰。

随后,县森林植物野生动物保护站专业人员抵达派出所,对猫头鹰进行全面检查,将其安置在专用笼舍隔离观察,科学投喂、悉心养护。目前,猫头鹰生命体征平稳,待体能完全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工作人员将择适宜时间、地点,将其放归自然。

此次成功救助,是红安县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深耕生态保护工作的生动缩影,充分展现了辖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的显著提升。七里坪派出所所长吴国波表示,群众发现保护动物遇险后及时报警、科学看护,是规范且正确的处置方式,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县森林植物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也指出,公众的及时发现与正确处置是野生动物救助链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专业施救抢占了最佳时机。

公安机关借此机会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受伤、受困或疑似迷途的野生动物,应保持安全距离,切勿近距离触碰、捕捉,以防动物自卫伤人或传播疾病,需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林业部门或专业救助机构,交由专业人员科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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