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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安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08 10:45    作者:.    来源:中共红安县公安局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5日至4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回头看”,2024年6月3日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公安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炜任组长,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中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夏辉为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抽调政治处、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民警,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等工作。组织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会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强化任务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根据《方案》要求,局党委要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要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拟定巡察问题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全体民辅警检视自身问题,查找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确保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深入。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等方面:

存在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扎实。局党委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简单传达原文,结合红安公安工作实际抓落实不够,学习传达重要会议精神有缺失。一是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严格。二是政治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重点,依托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扩大学习等方式,着重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改进学习方法。利用视频播放的方式丰富深化学习内容,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确保线上线下一体推进,扩展学习深度。提升学习效果。常态化组织党委班子成员、中层主官围绕公安工作实际,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开展学习讨论,力求找到工作中问题和困难的解决办法。二是扎实开展政治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严格遵守各项学习制度、学习考勤和学习纪律,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榜样带头作用。丰富学习载体,提升学习效能。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进一步增添学习的自动性和实效性。截止目前,全局共开展中心组学习8次,其他形式学习47次,交流发言21人次,撰写心得体会370篇。

存在问题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公安机关工作要求有差距。一是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不规范。二是工作督查机制不健全。三是争先创优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范畴,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反馈监督机制,确保重大事项报告及时规范。二是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明晰部门警种职能职责,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警民关系建设。三是围绕年初制定的总体目标,全警动员全员上阵全力以赴,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水平。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科学细化目标任务,奖优罚劣、建立覆盖全员考评机制,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

(二)强化底线思维、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3:整治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不够有力。2021年以来,共查处不法涉政言论13起,仅行政处罚1起。舆情信息上报市局、省厅采用数较少,网络安全检查和网吧管理力度不够,网络巡查台账记录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定期召开网络舆情研判分析会。加强舆情信息的搜集,制定关键敏感时间节点7*24小时巡查机制,实行轮流巡查,对发现的舆情及时研判并上报,准确记录好台账,确保上报市局、省厅采用率。二是加大不法言论特别是涉政谣言的打击。对上级网安部门的通报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核查一起、查处一起,构成打击标准的坚决予以打击。三是加大网吧管理。每月网络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家,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加强与文化执法部门的联系,加大对网吧电竞酒店的检查频率,对网吧、电竞酒店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问题4:治安防控有短板,一是打防管控成效不明显。二是道路巡逻隐患排查工作不扎实。三是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四是打击网络诈骗和侵财类犯罪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提升打防管控质效:强化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坚持小案“大”办,重点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预防和防控措施,依托“一室两队”警务机制改革,建立完善辖区治安信息分析研判预警机制。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与行政主管、行业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加速形成社会治安巡防新格局。四是转变警务理念,坚持防范前置,推动警务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带动辖区派出所履行好主责主业。二是扎实开展道路巡逻隐患:巡特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整合巡逻力量,优化巡逻方案。巡逻日志清楚完整。由交警大队牵头,对照小微车辆整治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小微车辆整治力度。加强路面交通执法。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到位,同时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三是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提请县扫黑办召开专题会,高位推进。完善已有工作方案,提炼工作要点。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强化督导督查,务求实效。四是严厉打击网络诈骗和侵财类犯罪:以案说法,深入辖区,加强电诈和侵财犯罪防范宣传。精准施策,打击现行,加大侵财类犯罪打击和追赃挽损力度。规范执法,加大民生小案查处破获力度。多警参与,靶向发力,形成对侵财类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问题5:公共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枪支危爆品管理台账不完善,无相关检查整改记录。二是交警现场处警执法不规范,对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普遍存在办案超期现象。三是督促相关单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枪支危爆物品管理:建立标准化台账模板,将枪支危爆物品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定期审核和更新台账。建立责任追踪机制。明确设备管理责任人,建立责任追踪和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每个设备管理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二是组织全体交警学习提高执法单位进行现场处警规范执法培训,讲解执法规范要点。要求现场执法时必须配备各种警用装备,包括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训练民警熟练掌握和使用出警装备。严格执行酒醉驾案件办理工作规范,避免发生超期办案。抽查发现超期的20起案件正在整改,对相关办案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组织开展办案规范化专项学习。三是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形成共治合力。目前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19处亡人交通事故点段隐患治理,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任务数170 处已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后续完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道路交通隔离护栏已完成9208.8米,达到上级时限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部署,有力推动,将隐患点段治理任务纳入交投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

(三)强化为民宗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6:执法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不完善。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不到位,派出所警力配备没有达到占比40%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新招录14名民警已全部下沉到基层派出所,派出所警力达到153人,占全局的42%。已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社区警务工作。二是由法制、刑侦牵头,修改完善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并由督察全程监督。三是建立公安信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压实信访包保责任,整合警种力量,化解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严格规范执法,减少存量、遏制增量。

问题7:法制审核把关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职责事项审批流程。紧紧围绕审批事项和职责边界,坚持程序性决策、重要决策逐项汇报,全面增强审批工作的公正性。二是创新纸质审批程序。发布文件指引如何进行纸质程序审批,并建立审批流程图表,贴在相关文件上,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流转程序。三是加强民警执法全流程监督。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执法案件从受理到办结进行实时跟踪和监督。四是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通过上级对下级的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对民警的执法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目前已发执法问题通报7期,整改执法问题56个,制定执法规范性文件3份。

问题8:有案不立、立而不侦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案件跟踪机制。所队设立案管室,由案管室检查案件管理以及执法监督的全流程,及时督促民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同时责令涉事派出所写出书面说明,并就上述问题进一步核实。报案人已于2023年6月已到辖区派出所做完笔录。二是强化民辅警责任意识。针对执法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全面梳理存在的类似问题,集中进行整改。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民警学习案件办理流程、笔录制作规范等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同时,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类似问题并督促整改。目前,抽查发现超期的20起案件已全部办结,并对相关办案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组织开展办案规范化专项学习。

(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公安工作提质增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9:“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不完善。各警种没有形成合力,技术部门对侦查破案的支撑力度不够,视频侦查和网安、技侦力量整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凝聚合作共识,推进树立警种协作一盘棋思想。二是建立沟通机制。以指挥中心、一体化牵头,打破原有工作职能界限,将网安、反诈、技侦等警种纳入作战中心一体化运行。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打破警种壁垒,优化警种协作,因地制宜推行“多警种融合”警务模式。四是将按照省厅、市局一体化运行机制,充实精干警力,实施局机关相关业务警种到一体化24小时坐班研判,每月抽调1名基层派出所民警到局一体化专班轮值轮训等机制,全面落实坐席研判,制定考核标准,确保一体化专班高效运行。五是根据辖区重要节点风险隐患特点,定期梳理设计高、中、低风险评估指标,制定综合性研判资料,逐一开展情报线索风险等级评估,确保人员、事态稳控在控。六是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实现涉稳信息实时共享、扁平指挥、快速联动处置。目前,按照市局1+4+N情报指挥中心模式,县局已经建成侦查中心、执法办案中心,基础管控中心正在筹建,以情报指挥中心为牵引警务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问题10:智慧公安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由一体化专班牵头,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对全县视频监控情况开展全方位摸排,结合机构改革,启动新的情报指挥中心建设。二是拟出平安城市视频建设意见和建议,提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纳入政府性工程项目规划。

问题11:落实派出所警务规范化、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工作要求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招录的新警已全部充实到基层派出所,派出所警力占42%。特别是涉及到“两队一室”改革的三个派出所警力优先配置到位。二是局党委先后3次专题研究社区警务工作,结合今年机构改革,推出机关民警(男50-56岁,女45-51岁)任社区民警系列措施。三是对照相关标准要求,查清日常工作(特别是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管理)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派出所警务规范化。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四是推进“枫桥”派出所创建。

(五)推进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警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12:管党治警责任压得不实。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二是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强化学习提升认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文件,促进局党委知责明责,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把管党治警的要求贯穿到各项公安工作之中,将管党治党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述职述廉和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体系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促进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审计、政工、法制、机关党委履职尽责。从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定期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建立定期会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协同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突出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严防队伍发生涉“枪车酒赌毒密网”等问题;同时注重对民辅警违规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倒逼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地落实。二是加强政治建警,全面提高全警思想认识。将工作重点放在学习教育上,矢志不渝的将政治建警放在首位,积极通过学习党规党纪、讲党课、警示教育、主题党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全体民辅警强化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局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纪法测试、制作纪法口袋书、签订承诺书、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活动,教育引导全局民辅警恪守绝对忠诚,筑牢忠诚警魂,强化行动自觉,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为全面深化从严治警、压实工作责任,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执法水平和正规化建设,完善修订《红安县公安机关民警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红安县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和《红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运行规定》,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制度落实,让其作为“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有力抓手,同时督促各部门“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掌握民辅警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动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全方位监督,完善一体化监督防范体系。机关纪委积极联动派出纪检监察组、政治处、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等部门,针对队伍建设、案件办理、民辅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认真分析,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等情况,使用通报、检查、督导等手段,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倒逼工作落实。做好全方位监督,筑牢整体防线。

问题13:作风建设不扎实。一是少数民辅警工作作风散漫。二是值班备勤制度执行不严。三是未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四是推进作风建设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加强纪律约束。以队伍教育整顿和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常规化督察督查。责令金沙派出所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迅速整改。举一反三,局机关纪委和督察大队将加大督察检查力度。二是严格值班备勤制度。责令金沙、杏花、永河三个派出所向局党委写出书面说明情况,并逐一向当事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利用数字督察平台加强对各单位值班备勤和警容风纪实时监督,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督办整改,及时纠正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压实派出所值班长、值班民辅警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规定警容风纪,确保值班民警警容严警装备齐全。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在派出所值班室显眼位置安装报警铃和张贴报警电话标识,让群众抬眼能看见报警电话抬手能按报警铃,进屋能看到值班民警,确保人民群众随报随到。加强对全局值班备勤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三是进一步健全单位出入境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全局民辅警职工出入境情况排查,做好台帐记录及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出入境证照申领审批程序。完善公务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动态管理,强化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公务人员登记备案工作。随时跟踪、了解和掌握出国(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外出活动的动态。目前,在职在岗人员出入境证照全部收缴集中管理,离退休人员收缴率达95%。四是加大督察力度,将数字督察与现场督察相结合,查找存在问题,制作督察通报,被通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措施,督察大队负责督促落实到位。开展督察“回头看”。在督察通报之后,深入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主官追责问责,以保证整改落实。督促各单位完善和落实值班备勤及警容风纪的制度,让制度不仅仅是挂在墙上,还要落实到心里,落实到日常行动上。

问题14:组织工作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质效不高。二是组织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组织生活。进一步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民主生活会“十不准”》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意见和建议征求工作,认真准备发言材料。提高民主生活会质效。认真组织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同志切实找准问题短板,达到增强党性、凝心聚力的效果。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生活会制度。巡特警大队和金沙派出所两个支部已按要求作出深刻检讨,重新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并重新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由政治处牵头,组织各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的学习。

问题15: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干警长期未轮岗交流。个别基层岗位常年不轮岗交流,民警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二是干部回访教育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警轮岗交流。由政治处负责,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全局民辅警在岗任职等情况。结合今年机构改革,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5年长的民警(特别是主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回访。强化学习贯彻,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支部会等时机,加强《湖北省受处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学习宣传,切实引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将回访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树立回访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推进。推出《红安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照该方案,明确具体教育帮扶人,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齐力推进工作开展,针对2023年受处理处分干部,现均已落实回访教育工作。强化业务指导,规范工作流程。制作回访教育工作手册,包含受处理处分人员心得体会、谈话记录、回访教育评价等,并向受处理处分人员推广使用,统一了回访教育工作的文书格式,进一步提升回访教育工作的规范水平。

问题16: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自带公车出差,违规领取市内交通费。二是部分派出所虚报并未在食堂就餐的村警和巡逻队员,套取每人每月400元的伙食费。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核查核实。经核查,2023年1月和2024年2月差旅费报销凭证,法制大队及拘留所是自带个人车辆出差,不属于公车出差,自带车辆故领取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50元。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定,细化差旅费报销要求。如自带车辆出差,出差人必须在本人签名栏注明何人带车,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部门及财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同时加大公务用车管理,要求报销公车燃油费时,必须完整填写公务车用油审批单、公务用车派车单、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公示表。对照检查公车出差差旅费及公务用车派车单,加强审核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派出所财务监督管理。对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在巡察组巡察期间,警务保障室已纠正各派出所为村警和巡逻队员报销伙食费的现象。加强对各派出所、治安检查站食堂生活费的审核,严格把控食堂生活费报销人员类别,要求各单位在报销食堂生活费时必须附食堂就餐人员姓名及岗位,便于食堂管理和财务审核。

问题17:巡察反馈和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一是巡察反映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不到位。二是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2022年8月,黄冈市审计反馈“取保候审保证金长期未处置”“未及时收回个人借款”“欠收租金未收回”三个方面问题至今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制度规定的形式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导到各级党组织中,树牢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加强整改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时间清单,使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建立督办事项档案,对督办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有权通报约谈,维护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由机关纪委、督察大队牵头,在全范围内开展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督查活动。工会会费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执行到位。二是对审计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长期未处理”的问题,经核实,截止2024年6月,已依法退还保证金45.2万元。剩余0.5万元因手续不齐且退还当事人联系方式不正确,正在清理退还中。下一步将督促办案单位(金沙所)联系案件当事人,尽快退还保证金。关于“未及时收回个人借款”的问题。已通过催收个人、司法救助途径等方式,对个人借款进行了清理,目前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中,截至2024年8月上旬,已收回借款16.74万元,其中因病个人欠款7.56万元、其他人员借款9.18万元。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借款相关制度,规范借款手续,严格落实借款审批流程,局属各部门预借办案费用必须报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逐级审批。同时将借款清理列入日常工作,持续催收,防止借款沉积,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关于“欠收租金未收回”的问题,已通过局党委会议研究,已于2023年3月1日通过律师下达催款函,催收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租金105万元,对方回复正在走贷款流程,筹借资金。目前仍在沟通协调中,下阶段,县局将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催收金都酒店欠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公安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53945


中共红安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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