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发改、经信、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联合检查。为全面整治不合理收费行为,现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征集时间、征集范围、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9月底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违规收费线索征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范围。
(一)交通物流领域
1.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
2.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
3.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
4.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
5、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各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6、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进行强制摊派等。
(二)供水供电供气领域
1.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2.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
3.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
4.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
(三)地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
1.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
2.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扩大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
3.利用行政职能或行政影响力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4.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
5.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四)金融领域
1.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
2.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和措施等。
(五)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
1.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等;
2.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
3.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等;
4.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
(六)医药领域
1.承担疫情防控任务有关单位巧立名目违规收取注册评审、检验检测等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2.医疗机构重复收取采购品成本范围内费用和将自身义务转嫁给交易相对人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七)涉农领域
1.部门和中介组织以会费、捐赠等名义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摊派费用;
2.政府部门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3.在涉农资金项目申报时,政府部门交由中介机构代理并收取中介费用。
三、征集联系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0713-12345、12315或13593693208
2.来信地址: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镇迎宾大道1号)
3.来访地址: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价监股
如掌握以上方面的问题线索的,可以通过上述征集联系方式反映。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