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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8 20:01    作者:.    来源: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城区防洪排涝分指挥部、各乡镇(场、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一周(8月8日~14日)我县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将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最高气温37~39℃,局部40℃以上,全县出现持续高温天气,导致塘堰蓄水减少,绝大部分乡镇土壤墒情变差。县防办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后决定,自8月8日17时,启动全县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后,各级各部门要时刻关注旱情动态,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抗旱责任制。各级抗旱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抗大旱、抗久旱的思想,积极落实各项抗旱措施,最大程度減轻旱灾程度和损失。

二是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要把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摆在当前抗旱工作的首位,全面摸排饮水困难人口分布,逐片、逐村(社区)、逐户落实保供水责任,因地制宜采取限时供水、应急送水等方式,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分阶段制定供水方案,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要。

三是统一调配抗旱水源。要全面掌握用水、供水现状,根据抗旱用水需要,细化水量分配计划,采取河道、水库、塘堰联合调度,通过蓄、引、提、借、送、保、增(水)等方式综合调度水源。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多措并举备足生活、生产用水。要强化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范用水秩序,协调用水矛盾,实现和谐抗旱。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防办要组织部门联合会商,及时发布旱情预警,深入一线指导抗旱。气象部门要加强预警预测预报,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抗旱水源统一调度和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指导做好农村群众饮水保障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抗旱指导,立足抢墒、造墒播种,及时完成秋种任务;住建部门要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应急部门要组织好各类应急力量开展应急送水工作,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生态环保部门要加强水质动态监测预警,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抗旱投入;宣传部门要加强抗旱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抗旱合力。

五是科学统筹。务必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两手硬”。在做好抗旱工作的同时,严防局地强降雨(俗称“坨子雨”)突袭,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确保抗旱、防汛两不误。


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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