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稿)
政协红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124件。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要求,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共立案124件,立案为100%。其中,属乡村建设的16件,占立案总数的12.9%;属于实体经济发展的12件,占立案总数的9.6%;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31件,占立案总数的25%;城镇和交通建设39件,占立案总数的31.5%;属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26件,占立案总数的21%。
县政协委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县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等重要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主要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改善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建设;解决融资难问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整治交通秩序,提高居民幸福指数;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发展旅游经济;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和谐美丽新红安。
大会闭幕后,对已立案的提案,县政协将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确定提案承办单位,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提案督办力度,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更好地发挥提案作用。
本次大会闭幕后收到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及时审查立案,按程序送交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