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9月2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占才春、副县长李长余和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一起,收听收看《黄冈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新闻发布视频会。
视频会后,占才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明确职责,捋清思路,查找问题,着力解决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安全,政策扶持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在全县有效贯彻执行。
据了解,《黄冈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由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