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高擎检察利剑,铲除社会毒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近三年来,该院提起公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件66人,恶势力犯罪5件43人。
该院成立9个“黑恶案件专班”,实行领导包案、靠前指挥,合成作战优势凸显。2018年9月,在全市率先实行“捕诉合一”,推行“三优”办案制度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即:“兵力”优先,对于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优先选派业务骨干办理;“流程”优先,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机制,不得拖延、积压;“保障”优先,车辆、经费、装备优先保障,决不因保障不到位影响办案进度和办案质效。三年来,先后建立涉黑涉恶案件联席会议机制、线索收集移送机制、扫黑除恶干警保护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办理黑恶案件奖励办法等多项制度。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法律政策宣传打头阵,渲染氛围造声势。在门户网站上开辟“扫黑除恶”专栏,在城乡重点地段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向干警发放“扫黑除恶”知识清单,在干警微信群分享“扫黑除恶”知识信息链接,在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开展专项宣传、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主题宣讲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扫黑除恶”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
2020年疫情期间,检察人员与侦查人员实行“封闭办案”,陈三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侦办,深入细致研究案情、制定取证方案,为案件后续办理赢得宝贵时间。在审查起诉阶段,采取边审查、边补侦的方式,协同作战、整体联动,仅一个半月时间审结案件,顺利起诉。
该院结合办案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部门堵漏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2020年7月,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对红安县河砂治理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梳理2018年以来24起河道采砂刑事案件、196件行政执法案件,走访相关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向县河砂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和乡镇高度重视,切实履责,进一步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专项斗争以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公职人员纪律作风建设、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金融秩序管理、娱乐经营服务场所监管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13份,向纪委监委移交“保护伞”线索20条。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更好地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