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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自力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0-11-26 21:11    作者:古翔 石杰 通讯员:程顺英    来源: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红安网消息  11月24日至25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红安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何自力等15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红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梁,黄冈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熊晓明,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炳先,及县领导董昌、石卫国、肖志飞在庭审指挥室观摩庭审。

该案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诉人、16名辩护人、15名被告人均到庭参加诉讼。该案共涉及犯罪罪名13个、违法犯罪事实61起。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0年,被告人何自力结识郑某英、秦某等人,在红安县周边地区逞强斗狠,纠集打架斗殴,先后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2007年7月,何自力刑满释放后,先后网罗了刑满释放人员张某敏、梅某银等人,为迅速积累财富,壮大组织经济实力,多次组织郑某英等人在红安县城关镇王家畈村和杏花乡建苏村开设赌场。2009年5月,何自力带领郑某英等十余人,手持砍刀、管杀,打砸耿某忠等人开设的赌场,自此确立了何自力团伙在当地的强势地位,最终形成了以何自力为首,郑某英、秦某等多名骨干成员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至2018年,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强迫交易等61起犯罪活动,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在红安县地下赌博、高利放贷和杏花乡建苏村建筑工程领域,形成较大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由于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事实复杂,庭审持续1.5天,本案将择期宣判,全程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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