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升,每年的“3.15”成为了消费者举报投诉维权的高峰期,为方便消费者投诉,加快处理消费纠纷的工作效率,红安县消委会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方式,不断拓宽受理投诉渠道,加快推进消费投诉受理便利化,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月15日是12315投诉举报中心最忙碌的日子,在“3.15”期间,该中心坚持16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
县消委秘书长曾宪峰说:“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关注发布消费警示,如发生消费纠纷,请拨打12315和5181315举报电话,我们将全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2315投诉举报中心是消费者与有关部门联系桥梁与纽带,也是消费者维权的第一步。
红安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徐桂芳说:“581315是我县的举报电话,我们接到电话后先做好记录,然后分流到工商所,大商超、工农企业、电力、电信、移动,我们都设有维权站。也可以直接往维权站的转,维权站首先主张他们协商和解,和解不成工商再介入。如果确实销售是伪劣产品,我们工商部门还要进行查处,不但对消费者进行理赔。而且还要进行查处。一般纠纷就进行调解,以调解为主,以和为贵。”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投诉平台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流到相关工商所,由属地工商所现场取证调查。
2017年,县工商局12315投诉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7件,处理296件,挽回经济损失47.9万元。
县消委秘书长曾宪峰说,2018年县消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商场“五进”活动。二是以服务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三是结合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专题公益宣传活动。四是县消委要征集2018年红安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五是县消委将借力行政资源,整合社会资源,联合司法资源,建立一支消费维权“专业”队伍,为消费者解疑解难,及时有效处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和潜在的消费纠纷。促使消费纠纷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服务型”转变,为和谐红安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