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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转发 红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提升红安县气象灾害(暴雪、低温冰冻)IV级为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7 19:21    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红安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火连畈茶场、红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红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提升红安县气象灾害(暴雪、低温冰冻)IV级为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预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提升红安县气象灾害(暴雪、低温冰冻)IV级为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红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26日08时至27日08时,我县接连出现强降雪天气,平均气温连续三天低于0℃,预计降雪和低温还将持续。

根据《红安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月27日14时20分提升红安县气象灾害(暴雪、低温冰冻)IV级应急响应为III级。

请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红安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范暴雪、低温冰冻等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特别加强交通、供电供气供水、农业及山区农村等灾害防御工作。

红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18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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