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全县精准脱贫“百日会战”工作中的责任,确保今年圆满完成“县摘帽、村出列、户脱贫”的工作任务,经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由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我县干部包保工作进行电话抽查,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17年10月17日至2018年3月底(节假日除外)。
二、抽查对象
1、所有包户干部(包括县委常委、人大、政协负责人、人武部政委、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乡镇党政主职及分管领导、县直单位负责人、其他包户干部、村组干部及无职党员)。
2、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第一书记。
3、所有贫困户。
三、抽查数量
1、副县级以上领导每周抽查2人。
2、乡镇党政主职、分管领导每周抽查2人。
3、县直单位负责人每天抽查1人。
4、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第一书记每天抽查2人。
5、其他包户干部、村组干部及无职党员每天抽查10人。
6、贫困户每天抽查10人。
四、抽查要求
1、县委常委、人大、政协负责人、人武部政委:对所包乡镇、村、户的情况一清二楚。
2、副县级以上领导:对所包村、户的情况一清二楚。
3、乡镇党政主职及分管领导:对所在乡镇、所包村、户的情况一清二楚。
4、县直单位负责人:对所包村、户的情况一清二楚。
5、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第一书记:对包驻村、所包户的情况一清二楚。
6、其他包户干部、村组干部及无职党员:对所包户的情况一清二楚。
7、贫困户:对相关政策和相关脱贫举措等一清二楚。
五、抽查内容
(一)抽查干部对乡镇掌握情况:
1、乡镇总人口:户数人数、村数(其中重点贫困村个数),贫困户总人口:户数人数,其中2014、2015年已脱贫相对贫困户户数人数;2015年底未脱贫重点贫困户户数人数(其中一般贫困户户数人数;低保贫困户户数人数;五保贫困户户数人数)。
2、“五个一批”工程落实情况: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户数人数及占比;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户数人数及占比;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户数人数及占比;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户数人数及占比;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户数人数及占比。
3、分年度脱贫情况:2014年户数人数;2015年户数人数;2016年户数人数;2017年户数人数。
4、危旧房改造贫困户户数,其中,2016年改造户数,2017年改造户数。
5、饮水不安全贫困户户数,其中,2016年解决户数,2017年解决户数。
6、参与精准扶贫的市场主体个数,带动贫困户户数。
7、专业合作社个数,贫困户入社户数,自主创业贫困户户数。
8、贫困户务工人数。
9、全镇脱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抽查干部对村掌握情况:
1、村总人口:户数人数,贫困户总人口:户数人数,其中2014、2015年已脱贫相对贫困户户数人数;2015年底未脱贫重点贫困户户数人数(其中一般贫困户户数人数;低保贫困户户数人数;五保贫困户户数人数)。
2、“五个一批”工程落实情况: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户数人数及占比;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户数人数及占比;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户数人数及占比;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户数人数及占比;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户数人数及占比。
3、分年度脱贫情况:2014年户数人数;2015年户数人数;2016年户数人数;2017年户数人数。
4、危旧房改造贫困户户数,其中,2016年改造户数,2017年改造户数。
5、饮水不安全贫困户户数,其中,2016年解决户数,2017年解决户数。
6、参与精准扶贫的市场主体个数,带动贫困户户数。
7、专业合作社个数,贫困户入社户数,自主创业贫困户户数。
8、贫困户务工人数。
9、重点贫困村出列时间。
10、村级出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抽查干部对户掌握情况:
1、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贫困属性、脱贫时间。
2、主要致贫原因。
3、家庭成员:姓名、职业、与户主关系。
4、全年家庭总收入(其中农业生产性收入、打工收入、经营性收入、土地流转收入、其他收入分别是多少)。
5、全年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其中购买种苗,仔、幼畜禽支出;农业生产资料支出;雇工支出;个体经营支出;其他支出分别是多少)。
6、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7、有什么帮扶需求(贫困户住房、饮水有无问题)。
8、采取了哪些帮扶措施(享受了哪些帮扶政策)。
9、贫困户脱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抽查贫困户的情况:
1、是否知道自己是贫困户?是什么贫困户?
2、包保干部是谁?是哪个单位的?
3、包保干部今年入户多少次?
4、是否知道自己是哪年进入贫困户?哪年脱贫?
5、是否知道自己享受了哪些政策?
6、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
7、对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是否满意?
六、第三方抽查电话:0713-5970517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及各乡镇(场、处)组织全体包保干部认真学习抽查方案,熟悉2017年8月30日下发的全县精准脱贫工作培训会资料,掌握附表内容,做好抽查准备工作,及时接听抽查电话。
2、抽查结果(包括不接听电话的个人)由第三方及县扶贫攻坚办统计汇总,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每周在红安电视台通报。
3、抽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单位或个人年终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相关个人将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诫勉或组织处理。以上责任追究由县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牵头,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