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县委精准脱贫5个督查专班继续深入部分乡镇,围绕“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和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督查组在督查“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时发现:
七里坪镇红坪村谢春莲的扶贫信贷问题线索经核查组人员核查后,在“核查组长、成员签字”栏仅1人签字,按要求,此处至少应有2人签字。太平桥镇高峰山村少数公共卫生问题线索核查表上被核查人签字不规范,如被核查人周某、阮某的核查表上签名为代签,但并未按要求注明是他人代签。
督查组在督查干部履职尽责工作时发现:
1.工作队员在岗情况:七里坪镇马鞍山村驻村工作队为县地税局,工作队长徐胜国、副队长闵维安、队员戴金国不在岗,由驻村“第一书记”及1名新队员代理日常工作。太平桥镇高峰山村驻村工作队为县移动公司,工作队长鄢旭东、队员李双波不在岗。永佳河镇马埠头村工作队为镇中心校,队员黄美堂、程时荣不在岗;崔家边村工作队为县林业局,队长余警不在岗。
2.包保干部入户情况:七里坪镇马鞍山村,包保干部新华保险公司秦辉今年至今未与包保对象见面;部分村小组长、村党员不了解包保对象实际情况,实际帮扶工作由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代理。觅儿寺镇凉亭村,包保干部县水利局陈红、吴龙华对包保对象享受的扶贫政策掌握不清楚;座坡村,包保干部镇财政所潘时波对包保对象享受的扶贫政策掌握不清楚。永佳河镇崔家边村,包保干部镇畜牧站杨端明对包保对象家庭情况、享受政策项目情况均不清楚;马埠头村,包保干部县公路局张龙佳今年至今未入户,耿凌静对包保对象家庭情况、享受政策项目情况均不清楚。
3.8月30日培训会发放表格内容掌握情况:上新集镇保安寨村,驻村工作队为镇国土资源所,表4中“预计总可支配收入”项数据记录错误,工作队对表格内容掌握不全面;其亭榜村,驻村工作队为县水文资源局,工作队长詹志国对表2内容掌握不全面。七里坪镇马鞍山村,地税局包保干部余辉、周向阳、董正晓、夏红潮等联系电话均为单位办公室座机号码。觅儿寺镇座坡村表格数据录入有误,随机抽查的包保干部镇财政所王三江,其职务信息错录为“镇长”,其电话归属地显示为河北沧州。
4.2016年旧房改建资金发放情况:经查证,永佳河镇尚儒村涉及17户,其中2户没改建、没验收、资金没到位;马埠头村涉及3户,其中1户没改建、没验收、资金没到位。被督查的其他乡镇(场、处)、村(社区)均已分批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