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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17年度征兵宣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14 15:49    作者:红安    来源:


为广泛传播今夏征兵政策信息,营造良好的征兵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广大适龄青年特别是高学历青年报名应征积极性,确保有效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圆满完成今年兵员征集任务,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湖北省关于征兵宣传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紧贴时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主流媒体与大众传媒相结合,坚持全面普及与重点强化相结合,坚持持续宣传与阶段性突击宣传相结合,县乡各级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宣传格局,使征兵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意识,充分调动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的积极性,推动今年征兵工作圆满完成。

二、领导机构

成立红安县征兵宣传领导小组,由人武部副部长刘红新和县委宣传部刘应军副部长任组长,成员由县教育局、广电局、交通局、城管局、住建局、经信局以及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县征兵办、红安广播电视台、红安新闻网、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三、工作安排

(一)召开县征兵宣传工作任务部署会

7月11日下午,召开红安县征兵宣传工作研究和任务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研究全县征兵宣传工作重难点问题,下发通知。

)时间安排

征兵宣传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集中县、乡(镇)、村(街道)三级宣传力量,面向全县范围开展征兵宣传。7月份为全县“征兵宣传月”,重点开展征兵宣传教育。

(三)任务安排

落实《关于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开展征兵宣传的通知》(鄂征办〔2016〕25号文件)相关要求,安排任务如下:

 1、红安电视台/县广播电台

①7月1日至9月10日,电视公共(新闻)频道,在每日 18:00—23:00 之间,播放征兵宣传短片或广告语不少于 2 次。

②7月1日至9月10日,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和县应征咨询电话。滚动播出女兵报名方式:今夏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详情咨询:5242034。

③播发征兵工作新闻:适时采编、播发全县征兵工作进程及工作新闻。定时播报新闻:7月中旬,全县征兵工作会议;8月1日,征兵体检首日,县领导视察征兵体检站;9月初,新兵运输首发式。

④播放征兵宣传片。电视台要安排相对较好的时段,循环播放《中国力量》征兵宣传片,每天播放不少于2次。

⑤摄制征兵工作电视讲话,每天播放不少于2次。

2、网络媒体

红安网及其他公共新闻网站应积极做好与征兵相关的动态报道、信息推送、舆论引导等工作,在网站长期保留征兵宣传短片、征兵政策等视频、图文资料,并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广告窗口和内容链接。

①刊载今夏征集相关政策及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公开县征兵监督举报电话。

②刊载公开征集女兵公告。

③充分利用好互联网手段开展征兵宣传。增加征兵宣传网(页),及时发布或转载征兵工作相关信息。

④红安网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1)征兵信息公告。刊载2017年主要征集政策规定及国家和湖北省主要惠兵政策,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提供权威咨询。(2)新媒体传播。采取微信公众号等时代性较强的新媒体手段,将征兵政策、程序直观展现,吸引社会公众参与造势。

⑤根据工作进程,分阶段刊发今夏征兵工作新闻。

3、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自7月11日起,每2天发送一次征兵宣传短信,持续至8月31日。以下短信内容轮流发送:

内容一:“青春风华正茂,参军无上光荣!”今年征兵报名已经启动,国家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详情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咨询当地人武部。

内容二:“有志红安好儿女,踊跃应征当兵去!”今年征兵报名已经启动,国家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详情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咨询县人武部。

内容三:“一人参军,全家光荣;一次服役,终生受益!”今年征兵报名已经启动,国家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详情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咨询县人武部。

内容四:“精彩人生共努力,部队九月做兄弟!”今年征兵报名已经启动,国家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详情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咨询县人武部。

4、县广电局

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协调各电影院在每部电影放映前,播映征兵宣传短片或广告语。

5、县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在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等车载显示屏和站台,每日播放征兵宣传短片或广告语不少于5次。

6、县城管执法局

县城管执法局要做好征兵宣传标语、横幅、户外宣传等工作的协调工作,在征兵宣传上要给予大力的支持,对一些不合要求的横幅、标语,城管方面要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纠正,不要轻易的进行拆除、破坏,影响到征兵宣传氛围的营造。

7、户外固定媒体

各机关、学校、广告经营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要利用所管辖的广告牌、显示屏等各类户外固定媒体进行征兵宣传。各单位直接管理的户外 LED 等显示屏,每日播放征兵宣传短片或广告语不少于 5 次,非政府直接管理的不少于 2次。

8、县征办

①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等场所设立2个以上临时咨询站(点);派出流动宣传车深入乡镇村组宣传;

②根据征兵工作进度,指导、检查各乡镇、街道、村组抓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

③在人武部门口显要位置设宣传栏,公布征集条件、标准、安排及各项征集优先优惠政策,公示预征对象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定兵人员名单;

④搞好征兵工作电视讲话;

⑤组织好新兵欢送仪式;

⑥及时采编投送征兵新闻。

9、各乡镇、街道、村组、企业

①县城各街道专题宣传征兵政策信息橱窗不少于10处;乡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不少于5条,各村组张贴标语不少于10张;

②村组民兵干部走家串户发动适龄青年报名应征,联系应征公民返乡应征,宣传新出台的优抚安置政策;

③为批准入伍的新兵送喜报。

四、宣传内容

(一)征集政策

1、征集对象和范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

2、征集年龄。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年满17周岁,根据自愿也可应征。初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内,高中毕业生在22周岁以内,大学毕业生在24周岁以内。所有符合年龄的男性公民,在6月30日前都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如今年不想参军,可申请缓征。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2017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二)男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兵役登记;有应征意向的适龄青年,可在兵役登记的同时参加网上应征报名,截止日期8月5日。

2、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网上登记报名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还需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理简称《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基层武装部(乡镇、街道、高校、企业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3、预征管理。基层武装部在适龄青年现场确认时进行初审初检,择优推荐预征对象,加强平时预征管理,做好征兵准备。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离校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到兵役机关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者将由兵役机关提前确定为预定新兵,并签订入伍协议。

4、体检和政治考核。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将通知应征青年在规定时间内赴指定医院参加封闭式体检。体检合格后,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政治考核对象,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组织政治考核,基层武装部、派出所等组织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择优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网上录入预定兵结果,并按规定进行张榜公示。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征兵办正式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家长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家庭优待等手续。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还要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印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三)女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8月5日前,应征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系统将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成绩自动排序,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

2、初审初检。8月6日起,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实地应征。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还要自行打印《申请表》并交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3、体格检查。8月中旬起,市征兵办在本地设立封闭式体检站,依据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确定的送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格检查。应征女青年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格检查。

4、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市征兵办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按《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试行办法》实行量化打分,现场公布得分。

5、政治考核。8月下旬起,各县级征兵办会同同级公安、教育等部门,做好政治考核工作,相关基层单位组织走访调查。参加政治考核的高校学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申请表》。

6、审定新兵。9月上旬,按照省征兵办明确的方式集体定兵,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取消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替补。

7、交接起运。对确定入伍女青年,由各县级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对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审核盖章。9月底前,批准入伍对象由省征兵办组织,按运输计划统一输送。家长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家庭优待等手续。申请学费资助的,需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印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四)惠兵政策

①国家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资助复学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②服役津贴、工资:义务兵津贴(2年兵龄,24个月):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6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700元,两年津贴共约15600元。 

③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县级民政部门每年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我省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年发放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年发放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其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放。进藏、进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现行标准的3倍发放;进藏(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3倍基础标准外,同时享受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政策。我省规定: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应征服义务兵役的增发优待金,其中本科生增发100%,高职高专生增发50%。

④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由军队按照4500元×服役年数的标准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其中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增发。其中: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⑤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我市2011年11月1日后退役的义务兵和士官,自主就业的,在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4500元×2年=9000元。士官在发放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即9000元)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1+(服现役年数-2)×20%]。

⑥报考军校: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士官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可以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⑦自主就业免费就业培训:我市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⑧个体经营担保贷款、税费减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限额免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⑨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⑩公务员等考录优惠。在公务员考试中,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士兵参加全省政法干警面向退役士兵的招录,定向招录比例不低于当年招录指标数的20%。

(五)宣传口号

(1)携笔从戎,无尚光荣!

(2)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3)校园学知识,部队练本领!

(4)踊跃报名参军,立志献身国防!

(5)参军入伍是有志青年理想的选择!

(6)参军报国尽义务,热血青春竞风流!

(7)精彩人生共努力,部队九月做兄弟!

(7)常怀报国之志为民为中华,坚持依法征兵强军强国家!

(8)你报名,我报名,踊跃参军齐报名;你添彩,我添彩,建功军营更精彩!

(9)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国家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10)优秀大学生士兵可直接提干、保送上军校,退役士兵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六)红安县征兵咨询监督电话:0713-5242034。

五、几点要求

宣传教育是征兵工作的基础工作,也是破解征兵难题的重要途径。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拓宽征兵宣传渠道,增强征兵宣传效果。

一是要丰富宣传形式。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侧面、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办好征兵宣传橱窗,悬挂征兵横幅,散发征兵传单,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征兵信息。要特别注重发挥各级教育部门和院校的作用,深入学校搞好宣传发动,大造舆论声势,鼓励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积极报名应征。

二是要扩大宣传范围。要积极组织乡镇、街道、高校和企业专武干部以及民兵营(连)长,进村入户、进校入企,与适龄青年和适龄青年家长直接见面,一家一家做工作,一个人一个人做工作,面对面进行宣传动员,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要突出重点内容。要重点宣传各级出台的优待安置政策,特别是我省新制定出台的退役士兵免费参加教育培训、调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优待、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军人随军家属就业优待等优惠政策,以及部队新近出台的提高大学生士兵直接提干比例、提高义务兵津贴标准、增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等政策措施,引导广大适龄青年算好当兵入伍的“政治帐”、“经济帐”和“前途帐”,充分激发他们参军报国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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