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6月26日,副县长李长余在我县乡镇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上指出,城乡规划督察作为一项新兴行政监督制度,本质是通过强化规划实施层级监督、实时监督和专业监督,建立快速反馈、及时处置、防患未然的行政监督机制。要围绕“依法加强规划督察,维护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这个中心任务,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规划督察制度,突出抓好事前事中监督、规划集体巡查研判、遥感图斑核查整改、约谈问责、规划督察法规和作风建设工作,提升规划督察效能。力争到2020年,规划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符合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