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黄冈新闻网(黄冈日报)消息(记者毛红平 通讯员黄尧 张瑞林 徐汝丰)2月24日上午,红安县纪委召开十三届六次全会,会议进行了一项“自选动作”:5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县纪委委员质询、测评,其中包括县委书记。
“我作为县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人,现在向大会报告,请同志们评议。”10时22分,黄冈市委常委、红安县委书记余学武走上发言台。
县委书记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目前在全省还没有先例。质询环节,县纪委委员戴剑华接过话筒,向余学武提出疑问:“作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您是怎么思考的?”
“身边人监督身边人的同级监督是最高效、最有力的,我们今天就是一种新探索。”余学武解释,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纪委要监督同级党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权力只有接受监督才能更好行使,我们才会更清醒、更谨慎。我主动接受监督,更方便县纪委去监督。”
发自肺腑的回应,赢得会场赞赏的掌声。测评环节,余学武以自己一年来的成绩获全票“满意”通过。
会上的新动作引发会下热议。“余书记今天的行动,是一个县委领导应有的政治担当,体现了党性修养的高度,促使我们更好地履职。”县纪委书记万小勇评价。“下一步,我们将专题研究监督同级党委(组)、特别是党委(组)成员的路径与方法。”县党风廉政监督员熊厚琼表示:“县委领导带头给我们撑腰壮胆,以后监督执纪底气更足,胆子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