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根据《人大人事任免条例》,4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对19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方思意,副主任柳永清监考。
方思意指出,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拟任命人员以此次任前考试为契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利,努力干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