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4月5日,按照红安县委统一部署,由红安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的“我搬石头记”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县扶贫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积金中心、县物价局等13家科级单位“我搬石头记”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抽查80余名党员干部。
督查组紧抓单位“一把手”、主要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科室股长等关键层级,采取座谈问询、查阅台账、痕迹印证等方式,对“我搬石头记”展开情况进行深入督查。对工作台帐进行认真查看,对记录的事项、目标、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成效进行认真认真鉴评,现场评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对发现的先进典型进行收集整理。
根据《“我搬石头记”督查方案》,每月第一周为抽查督查周,每季度开展一次季度鉴评,检查对象包括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内容主要为各单位开展“我搬石头记”活动情况、各单位一把手对班子成员鉴评情况、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鉴评情况等,并在《“我搬石头记”台账薄》月抽查记录上评出等次,签署具体意见。将对抽查和反馈情况编发督查通报,推进全县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搬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