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3年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鄂财商发〔2013〕2号
鄂财商发〔2013〕2号
红安县财政局:
为做好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根据你县家电摩托车下乡资金兑付进度,经省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县2013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794万元,资金拨付通过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此款列2012年"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科目。
各地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兑付管理,进一步加大资金兑付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兑付到农户手中。
附件:2013年家电下乡资金拨付表(不发地方)
二0一三年一月一十八日
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第一批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鄂财商发[2012]16号]
鄂财商发[2012]16号
红安县财政局:
为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工作,根据你市、州、县(市、区)家电下乡资金兑付进度,现拨付你市、州、县(市、区)2012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1500 万元,追加(减)你市、州、县(市、区)2012年家电下乡预算指标 万元,此款列2012年“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科目。
资金拨付通过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你地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涉及到资金调减的市、州、县(市、区),请于3月15号前将资金汇回到省财政厅。(户名:湖北省财政厅、开户行:国家金库湖北省分库,账号:170000000002271001)
请各地要加大资金兑付力度,将农民应兑付的补贴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兑付农户手中。
附件:2012年家电下乡资金拨付表(不下发)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