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5月15日18时许,红安县八里湾镇派出所值班民辅警接群众反映:镇老烟叶站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动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辨认,该动物为幼年猫头鹰,体型较小,无法飞行。


为尽快确认其状况并实施救助,民警当即联系八里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经林业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确为国家保护鸟类——幼年猫头鹰。在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双方第一时间将幼鸟安全送至红安县野生动物救护协作站进行专业救治。

从接警到送抵救护站,整个过程行动迅速、衔接顺畅,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对群众求助的快速响应,以及与林业部门高效联动的协作能力,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赢得了宝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