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这起污染环境案件,建议纳入‘种子案件’台账,重点跟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情况。”3月25日下午,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内,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对照当日新受理案件清单,与同事逐案“过筛子”,从受理环节入手,对具备典型培育价值的案件提前建档立卡,实行全程跟踪、精准培育。
“选好‘种子’只是案例培育的第一步,让‘种子’生根发芽、长成精品案例,需要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持续用力、精心培育。”据红安县检察院检察长郑勇介绍,该院为每件“种子案件”建立一案一档跟踪日志,由业务骨干和资深检察官联合把关指导,定期召开案例培育推进会,现场破解办案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近两年,该院案件管理部门从受案环节累计筛选“种子案件”35件,其中29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案件质量管理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更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抓手。”王文静介绍,黄冈市检察机关不断健全“常规评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智能评查”多维监督体系,统筹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今年以来,刑事检察条线聚焦“久侦不移、久办不结、久审不判”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协同开展专项评查4次,即时制发办案质效分析提示8次。
理念明则方向定,思路通则举措实。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深化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融合监督,推动“对案监督”与“对人监督”有机统一,以严实监督守住案件质量底线;英山县检察院紧盯案件办理关键节点开展常态化监督,建立有瑕疵的案件复盘整改机制,以精细化管控筑牢案件质量底线;黄梅县检察院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实现“每案必检”,相关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并入选湖北省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高质效办案是‘三个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政绩观的试金石。”王文静表示,黄冈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树牢“人人都是管理者、个个都是责任人”理念,以精细化管理守护公平正义,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