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为严守镇域耕地保护红线,为更好地保护镇域的耕地等生态资源和环境。近日,红安县华家河镇组织综合执法中心、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农服中心、市监所、城建办、派出所、相关总支和村委会等部门。对镇域熊河村、秦湾村占用耕地建的窑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前,参加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各部门人员,按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分别分为警戒组、行动组、保障组和机动组,并准时列队集合待命。专项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流程,执法人员间相互配合,认真细致规划每个窑点拆除路线和方案,确保拆窑机械和人员安全。确保对前期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窑点进行安全、彻底、合法拆除。专项执法行动后,执法人员耐心地向群众进行占用耕地建窑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耕地保护红线意识。
打击占用耕地建窑违法行为的法律根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华家河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介绍:“任何组织和个人违法占用耕地建窑,要及时拆除并恢复耕地原状,要积极拥护和响应国家耕地保护政策,配合政府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进行整治。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保持严厉打击占用耕地建窑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处一起,为保护镇域的耕地等生态资源和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