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短短 5 个工作日,投诉的两个问题都得到了圆满解决,红安县财政局的办事效率和公正态度让我们企业倍感安心!” 近日,这起红安县公安局杏花、二程派出所空调采购项目的投诉案件,是红安县财政局坚守政府采购投诉办结率 100% 承诺、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据悉,红安县公安局杏花、二程派出所空调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后,河南秀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对采购流程和中标结果存在异议,向红安县财政局提交了书面投诉书,明确提出两项核心诉求。
接到投诉后,红安县财政局立即启动 “接诉即办” 机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组建专项调查组,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全流程核查处置,以高效公正的处理结果回应市场主体关切。
针对投诉事项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未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调查组迅速核查相关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三条明确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这是保障政府采购透明度、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要求。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确实未按规定公开相关文件。对此,红安县财政局当即责令采购中心限期整改,依法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确保采购流程阳光透明,让市场主体看得清楚、监督有据。
在投诉事项二 “中标供应商湖北鑫诚盛商贸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大型企业产品谋取中标” 的核查中,调查组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关于中小企业的定义标准,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来源、企业资质等进行了全面核实。经查证,湖北鑫诚盛商贸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所投产品确为大型企业生产,与其中小企业投标资质的声明不符,违反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构成违规中标情形。
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红安县财政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取消湖北鑫诚盛商贸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要求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从源头遏制违规行为,保障所有参与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权利。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每一起投诉都关系到市场主体的信心和政策的公信力。” 红安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局始终坚持 “合法合规、客观公正、便捷高效” 的原则,构建了全周期投诉处理机制,通过明确办理流程、压缩处置时限、强化证据核查,确保每一起投诉都得到妥善解决。此次案件的快速处置,既彰显了红安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的决心,也体现了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与财政部指导性案例中强调的 “规范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严惩虚假投标行为” 要求高度契合。
近年来,红安县财政局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为核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一方面通过健全 “接诉即办”“限时办结” 等制度,确保投诉办结率保持 100%;另一方面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业务指导,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中标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从根本上减少争议纠纷。同时,积极推行政策宣传 “三个一” 服务,通过培训、手册、答疑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明晰维权路径,让公平竞争的理念贯穿政府采购全流程。
下一步,红安县财政局将继续坚守法治底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 “零容忍” 态度整治违规行为,以 “高效率” 服务回应企业诉求,持续保持政府采购投诉办结率 100% 的良好态势,为红安县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筑牢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