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自今年9月开学以来,红安县在全县所有校园食堂及校外供餐配送企业中全面推行“试餐监督机制”,通过“领导先尝、风险先判”的方式,将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筑起一道坚实的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红安县教育体系庞大,涵盖从幼儿园到高等学校的各个阶段,校园食堂数量众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为突破传统依赖食品留样、偏重“事后追溯”管理模式的局限,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深入研判与周密筹备,于8月28日正式印发《红安县推行校园食堂、校外供餐配送企业试餐监督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自9月1日起全面实施此项创新机制。

该机制核心要求是,每日学生用餐前至少30分钟,由学校或供餐企业当日值班领导对餐品进行“首尝”评估。值班领导需对食品的色泽、气味、口感等进行专业感官评判,并被赋予对问题食品的“一票否决权”。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售卖,从而从源头上阻断食品安全风险,实现了监管模式从事后追溯向事前预防的重要转变。

据悉,该机制将抽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转化为校领导每日必须履行的具体职责,有效促使管理层深入食堂一线,主动检查操作环境、人员卫生等关键环节。在实施过程中,红安县注重将试餐监督与“明厨亮灶”工程相结合,并要求每日规范填写《试餐监督记录表》,形成完整可溯的责任链条。同时,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协同监督与抽查,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确保机制落地见效、不流于形式。

“试餐监督机制”实施以来,已及时消除多项潜在风险,有效提升了红安县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赢得了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为创新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地方实践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