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乡镇财政管理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2.内控机制不健全,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财务岗位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3.乡镇财政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脱节,随意调整资金用途的问题;
4.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5.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的问题;
6.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乡镇财政资金的问题;
7.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的问题;
8.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
办公室号码0713-5241357(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为湖北省红安县财政局(邮编:438400)。
3.来访地址
举报人可直接到湖北省红安县财政局农财股(城关镇竹林社区三楼303)进行当面举报。
四、其他说明
1.线索提供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提供线索要有相关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
2.鼓励线索提供人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查清事实。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合法权益,并对线索提供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3.线索提供人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红安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