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月饼生产、销售主体:
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治理过度包装,坚决遏制“天价”月饼等不良现象,现对各月饼生产、销售主体提出以下提醒告诫: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各月饼生产、销售主体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等国家标准,依法依规开展诚信经营,杜绝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行为,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
2.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要求。月饼等节庆食品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确保标价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标价内容,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开展促销活动需符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禁止虚假促销、虚标原价、虚假折扣或使用引人误解的价格标示。经营者应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确保价格透明,维护市场秩序。
3.严格规范月饼包装。月饼包装必须严格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禁止使用贵重金属、红木等高档材料进行包装,包装空隙率需符合国家标准。鼓励采用绿色环保、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生产、销售主体应主动优化包装设计,提升产品附加值而非依赖豪华包装推高价格。
4.坚决杜绝“天价”月饼。月饼生产、销售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杜绝“天价”月饼。不得通过过度包装、附加无关高价商品等方式虚抬价格,严禁以“中秋礼盒”“中秋糕点”等任何名义变相销售高价盒装月饼,不得借中秋节庆名义实施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5.加强自查整改与社会监督。各月饼生产、销售主体应立即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价格、包装及销售行为,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将依法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月饼包装、市场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举报,或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官方渠道反映问题,共同维护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