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 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5 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以及《省供销社关于2025年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红安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遴选。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踊跃报名。
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
红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为水稻机耕、机插、统防统治、机收、烘干;红苕机耕起垄;玉米机械联合播种。
二、服务范围
全县12个乡镇(场)。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销社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的社有企业和基层社,且参与服务主体的实际服务管理;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5、服务组织必须进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自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月8日19止。
联系人:吴文州
联系电话:18671344678
红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