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6月5日,红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在湖北金沙湖国家湿地公园揭牌成立。湖北金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冯兴潮,红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绘共同为环境资源审判巡回审判庭揭牌。县检察院、县环保局、县自规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及县法院环资审判相关人员参加。
近年来,红安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与多家单位在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上迈出了新步伐,在落实和完善司法惩戒及生态修复等方面实现了新探索。成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是红安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之举、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担当之举、是凝聚县域环境资源保护治理合力的又一重大实践。
揭牌仪式后,红安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还对一起盗伐林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当庭判决被告人“补植复绿”。
据悉,红安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负责审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涉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民事案件,及涉及国土资源、林业、水利、渔业等自然资源保护、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非诉行政审查执行案件等职责。下一步,红安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以更为有力的司法担当和司法作为筑牢“红色老区 绿色发展”保护屏障,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红安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