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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信访局党支部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06 17:26    作者:.    来源:红安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7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于2023年10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信访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巡察过程中共移交信访件0件。通过整改共制定制度8个,完善修订规章制度四章25条,给予党纪处分0人,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其他批评1人、书面检查2人,提醒谈话0人,追缴退还资金50元。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反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实际集中研讨学习。二是完善学习制度,通过“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集中学,党员干部自学,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切实认识理论与实践关系的重要性,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推动信访工作发展起到强大推动作用。三是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书籍、网络、讲座等多媒体学习载体加强自我学习,实现自我提升。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通过“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集中学,党员干部自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对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共计14次。四是召开专题会议。2024年1月6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并制定印发了红安县信访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

(2)贯彻落实条例法律有差距。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8月1日下午,省检查组到红安开展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专项执法检查汇报工作会,检查组对红安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三项建议权”、依法处理信访违法行为以及重点人的稳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在《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2023年6月6日上午,应县人大机关邀请,按照工作安排,县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主任在县人大机关就“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进行授课,取得良好效果,这也是信访局落实《条例》宣传进机关的具体举措之一。二是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内容,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向各乡镇及相关单位下发相关通知,要求责任单位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力争解决问题到位。

2.关于“党组织履行职能职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对信访领域重点事项缺少研究部署。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县信访局已根据2023年黄冈市信访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红安县信访工作要点并落实;二是2023年10月17日,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全县重点信访事项推进会,重点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情况。三是2023年11月3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在县综治中心主持召开重点信访事项研判会;2023年12月底至今,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定期对我县重点信访事项部署调度,当前已调度2次。

(2)深入调查研究不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印发《开展全县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2023-2025)》,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民情民意渠道;二是组织专班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重新评估,并组织领导专门接访。

(3)开展积案攻坚专项行动效果不明。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根据“分工管线包片”原则,将省联办交办信访积案,落实领导包案,制定领导包案清单。二是全县开展信访攻坚战,2023年8月7日,全县开展信访攻坚战。截止2023年12月,红安县第三批积案攻坚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件,已全部上报化解,并通过审核,化解率为100%。

(4)对上访群众动态掌握不全面。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8月7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全县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办法(试行)》,对发生进京赴省越级访的责任单位发函警示或督办,压实各单位进京赴省越级访、异常访信访工作责任;二是落实重点领域矛盾排查,各乡镇部门对各自领域中重点信访人、重点信访群体开展矛盾排查,第一时间掌握动态,防治重点人、重点信访群体失控。

(5)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化解率不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开展全县信访攻坚战,组建督查工作专班,督查积案化解开展情况,推动责任单位化解进度;二是落实领导包案。将中联办、省联办交办信访积案,落实领导包案,制定领导包案清单。截止2023年12月,红安县中联办、省联办交办信访积案,已全部上报化解,并通过审核,化解率为100%。

(6)信访矛盾化解办法不多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3年8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进京赴省专项治理和信访攻坚战工作,加强各乡镇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各乡镇共计512名干部对32597户进行入户排查,共计排查矛盾纠纷1264件,化解1215件,化解率96%;二是规范整理重点案卷。

(7)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信访矛盾效果不佳。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全面推进我县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印发《红安县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试行)》《红安县矛调中心“一站式、一条龙、一次性”依法分类受理办理工作指引(试行)》。2023年12月14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召开全县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在我县铺开;二是维护信访秩序法治化。根据《红安县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试行)》“维护信访秩序法治化”工作要求,细化有关单位任务清单,规范信访秩序,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有序反映诉求。

(8)对信访干部培训力度不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2024年1月26日,县信访局召集各单位信访干部、信访局全体成员和信访接待大厅全体成员,参加由省信访局联合省司法厅、省法院举办“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大讲堂第一讲”培训。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矛调中心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聚焦初信初访首办责任、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检查督办等方面,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办理质效,从源头上减少越级访、重复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最多访一次”;每周五通报本周全县信访工作情况要求各单位压实工作责任。二是2023年信访接待大厅与矛调综治中心对接73件,已化解47件,化解率64.4%。三是接访中心每月召开工作例会要求各进驻成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为民情怀,严肃工作纪律,做好人民信访接待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共召开12次工作例会。四是2023年12月13日印发《红安县矛调中心“一站式、一条龙、一次性”依法分类受理办理工作指引(试行)》。2023年12月14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召开全县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会上县委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解读该工作指引。

(3)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有序退出改革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集中学习信访事项依法终结相关工作。2023年12月6日,县信访局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第四章中关于复查复核依法终结的有关内容;二是建立依法终结工作机制。2023年12月8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依法终结的工作机制,明确依法终结有序退出途径。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信访应急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大院关于信访值班的通知,引导群众到指定场所合理表达诉求。二是敏感时间节点召开信息研判会,强化信息研判预警,积极防范排除风险隐患,主动化解突出问题,对矛盾纠纷做到早研判、早发现、早化解,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针对公安、网信部门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进落实处理情况。

(2)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已制定了保密工作守则,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相关的管理制度使党员干部时刻谨记保密工作的原则要求,严格要求自身,强化自我监督。二是通过10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相关保密知识。通过此次学习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的保密意识,以凡事出于公心、从严从实、履职尽责的担当,不断筑牢保密防线。三是保密员现由办公室负责人刘某、一级科员柯某担任。二人于2022年通过县委机要和保密局组织的全县保密员考试,并获得保密员资格证。2023年二人均参加了保密线上教育培训,获得相关证书。通过相关学习及考试切实增强了保密员的保密意识,并提升了防范技能。四是所有密件现均按照文件要求范围进行传阅,并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更新,并将台账登记册按照密件管理。所有密件传阅完毕后及时进行归档或清退发文单位。通过规范密件的流转过程,使文件办理流程明晰有序,既确保了文件安全,又推动了文件顺畅流转,切实提高了工作质效。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过“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集中学,党员干部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党支部会议深入学习《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领导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职责,真正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完善信息网络安全制度,制定《红安县信访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网络安全知识水平。四是建立完善的文章审核流程,明确文章发布的步骤,充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有效控制文章发布的质量,并形成信息发布审核台账。制定《红安县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同自身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工作不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通过2023年2月17日党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7月7日党小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求是》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2023年12月7日党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二十大报告第十五条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二是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2)监督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12月6日,通过党支部委员会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2023年11月15日,召开县信访局支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监督责任全过程,截止目前,派出纪检监察组列席单位“三重一大”事项6次。下步工作,将“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第八纪检监察组报备。

6.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7月7日召开红安县信访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会议,党支部书记、信访局长专题授讲廉政专题党课。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为党为民的理想信念,坚持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坚守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把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下阶段信访工作重点,把自身廉政建设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二是全面落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党支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统计表,以严实标准,努力强化自身建设。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形式主义时有发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强化思想理论认识,树立群众观念,制定县信访局党支部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丛书,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坚决性和自觉性。二是2023年1月20日,红安县信访局召开202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充分的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就2021年度和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雷同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走群众路线,制定《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彻底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2)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1月17日组织召开班子会议,集中学习了《财政收支管理规定》、《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二是修订细化《红安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四章24条,进一步规范财务手续,严格会计账的科目划分。三是对于2019年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作情况说明,在下步工作中,严格财务制度,规范管理工会经费,以后不再发生在单位行政经费中结算工会会员福利费情形。

(3)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1月17日,先后召开县信访局班子成员会议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红安县严明财纪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红安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对财务的管理,进一步细化《红安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报销手续,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票据齐全,手续规范,符合财务要求。三是对于2020年1月集中报销发票经手人未签字情况,责令经手人进行补签字。公务接待报销发票连号和2022年度报销电费以预存单据为依据作情况说明。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1月17日,召开县信访局班子成员会议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红安县严明财纪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二是对2022年1月4日,袁某到黄冈市出差过程中使用公务用车又领取市内交通费,责令其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将超额领取的交通费退回到单位,并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经费与人员经费混用。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1月17日,先后召开县信访局班子成员会议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集中组织学习《财政收支管理规定》、《红安县严明财纪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红安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二是对2022年1月29日从“基本工资”预算项目中列支解难资金和对2023年2月10日从专项资金中列支医疗保险费作情况说明,修订《红安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增加严格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条款,下步工作中,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列支,杜绝专项经费与人员经费混用情况。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12月6日,县信访局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中组织学习《红安县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行再细化,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决策,都要坚持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第一时间向县纪委第八纪检监察组报告,办公室做好相关会议纪要。

(2)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严肃党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于2023年11月15日组织召开县信访局支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形成清单,其中领导班子反馈征求意见建议19条,党支部书记、信访局局长反馈征求意见建议11条,党支部副书记、信访局副局长反馈征求意见建议9条,信访局副局长反馈征求意见建议10条。在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措施与反馈问题逐一对标,确保整改问题见底到位、制度机制保障有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会后,及时对此次民主生活会作情况报告。二是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之前谈心谈话准备充分,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8次,班子成员对普通党员谈话9次,党员之间谈话12次。

(3)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制定了红安县信访局党支部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和学习计划表。通过党员干部大会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10月主题党日理论中心组集中研讨学、11月份主题党日集中学习、12月份主题党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根据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查找的问题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由党支部书记代表领导班子做对照检查材料。三是2023年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充分调动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四是针对此次巡察整改在2024年1月6日上午10:30召开专题会议,就查找的15个问题中“学习和责任传导不够有力”等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9.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部分岗位配备不及时。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12月30日,召开县信访局班子成员会议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来规范干部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二是2024年12月30日,召开县信访局班子成员会议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认真研究局内部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问题,从实际出发。县信访局已于2023年7月18日,向组织部门提出动议干部程序,经组织部审核同意,于2024年1月17日组成考察专班。三是高度重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通过轮岗不断提高干部素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更好地发挥干部作用。

(2)干部任职谈话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12月30日,召开县信访局班子成员会议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会上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章》、《保密纪律》,把学条例、学党章、学规章制度作为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内容,并真正做到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二是制定《红安县信访局干部任前谈话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内容,谈话前做好充分准备,控制谈话范围和内容,严格保密纪律,下步工作中,将任前谈话制度坚持好贯彻落实好。

10.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党小组开会流于形式。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1月19日组织召开信访局党小组会议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的章程》《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突出学习重点,教育引导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党性觉悟,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质效“大提升”。二是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做书面检查。三是严格落实党小组会议制度,规范开展党小组活动,指定专人专本记录党小组会议,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发生以上问题。

(2)交心谈心制度不实。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制定《交心谈心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学习谈心谈话的方式、具体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更深入地了解谈心谈话的意义和作用,提升党支部在谈心谈话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党支部在引领党员成长和为群众服务的作用。二是强化各支部谈心谈话工作督导检查,建立谈心谈话工作台账,并把各支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3)党支部换届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于2023年11月8日,通过党小组会议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掌握支部换届工作程序,了解、掌握组织党员酝酿提名支委人选、填报联审表、报送换届请示、制定选举办法、投票等相关程序,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二是规范流程,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红安县信访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中共红安县信访局支部委员会副书记正式候选人名单并选举中共红安县信访局支部委会副书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信访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2275。

中共红安县信访局支部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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