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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总支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06 17:21    作者:.    来源:红安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7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总支部开展了巡察,于2023年10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总支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责任人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通过整改,共制定修订规章制度15项,进行提醒谈话、警示性谈话4人次,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6人次。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反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在2023年11月份和12月份,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活动,认真思考,总结提炼,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与各自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相结合,将精神实质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使大家的思想认识提高到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层次上来。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政治纪律、业务能力和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还未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的12人,及时上交学习体会。三是2023年11月20日开展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202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纳入学习计划中,并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根据学习方案认真学习领会相关重要法规和相关条例精神,结合机关事务服务管理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见效。四是通过走访调研,梳理我县十三个乡镇(场、处)闲置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于2023年2月23日形成《关于改善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所办公条件的报告》,呈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所拟。五是积极主动与有闲置办公用房的单位协调沟通并下达关于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函。太平桥镇市场监管所已经调配至闲置的太平桥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华家河镇市场监管所已经调配至华家河镇教育组办公楼办公;二程镇市场监管所办公场所已调配至闲置的二程镇人社服务中心办公;高桥河镇市场监管所决定恢复性维修。六是对全县范围内的办公场所进行了一次摸排,摸清闲置办公用房数,并对年久失修的办公场所进行登记,建立台账,逐步开展修缮清理工作。

2.关于党总支发挥领导作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党总支会议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于党总支会议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于2023年11月份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强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和党小组学习等活动规范开展,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避免再出现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代替党总支会议研究决策事项的问题。二是讨论和修订完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结合机关事务服务管理工作实际,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并贯彻落实,定期回头看,督促相关股室认真落实责任,对落实责任效果不好的,将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决策落实见效。

(2)履职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1月份,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法》、《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规和相关条例;12月1日中心组织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召开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会,会上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通过培训,各单位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相关政策要求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二是以“团风县违规配备宿舍事件”进行警示教育,各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且少数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现象的单位也都能够正视问题,改正问题,并提供相关整改佐证资料。三是制定《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食堂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于今年6至10月中心抽调相关股室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分别对45家单位公车、办公用房和公务食堂开展了监督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少数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检查情况对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30份。四是汇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公务食堂监督检查资料,结合整改情况撰写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及时报送至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对于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公务食堂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心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有效的遏制“四风”反弹,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3)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11月11日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省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突破性发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鄂优势产业办〔2022〕1号)等相关文件。二是对2022年度购置更新新能源车未达到黄冈市下达“年度新能源车购置新增占比不低于60%”的要求做出具体情况说明。2022年初,中心向县政府报告了全县公车现状,制定了更新计划(计划更新车辆总数50辆),上半年已完成更新汽油车42辆;下半年,中心根据当年6月份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部更新购置新能源车,在此就这一情况特向市中心作出了情况说明。三是根据黄冈市印发《关于全市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要求》,2023年严格把好公车配备(更新)审批关,积极稳妥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工作。2023年,全县实际更新(配备)公务用车8辆,其中新能源车7辆,占比88%,已达到市政府下达的工作要求。

(4)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0月对全县各单位重申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相关纪律要求;12月1日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培训会上,再次强调各公车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要合理调配公车使用效率,要切实强化公车使用管理责任担当。二是2023年12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标识和停放管理的通知》,开展标识化管理自查自纠和公车定点停放地点报备工作,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车标识管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没有标识和标识模糊不清的一律重新组织开展喷涂,除特殊执法车外,做到应喷尽喷。并建立公车定点停放地点报备台账资料,要求各单位公务车辆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停放制度,在不执行公务时,应一律集中停放在本单位办公区内,所有公务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在餐饮、酒店、洗浴、歌厅、学校、旅游景点、生活区、小区及路边等公共场所,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单位,要严格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三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联合纪委党风室,开展公车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每年中心监督检查专班定期对全县各单位开展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工作。

(5)招商护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中心迅速了解相关情况并调阅材料,同时协调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返还新辉门业24.4万元。该问题已于2021年12月10日妥善解决,并就相关情况向新辉门业做好解释说明,企业对问题处理情况表示满意。二是梳理近年出台的相关招商护商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制定学习计划,逐步逐项对政策法规开展再学习。中心党总支对招商企业发展经营现状掌握较为清楚,专班工作和态度也得到各企业的充分认可。三是定期组织对招商企业及“助企纾困”对接企业走访调研,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和面临困难问题及生产经营现状,落实定期走访调研企业制度,与企业建立了有效的沟通互联机制。制定招商护商纾困解难一本账,招商护商专班每半月至少赴企业一次,做到发现问题、记录问题、解决问题,对账销号。就问题处理情况、处理进度、处理结果及时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反馈,杜绝了“有呼声没回音”现象的发生。

(6)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2月1日开展红安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业务管理培训会,对公务用车管理和司机安全行车等方面进行培训,强调各公车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要合理调配公车使用效率,要切实强化公车使用管理责任担当。二是2023年12月18日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开展了司机管理培训和警示教育,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意识,对提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坚持按公务出行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公车,在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方面坚持“实”字为要,着力打造细心周到的公车保障团队。通过自查和培训学习,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在服务意识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同时司机队伍在服务态度和安全行车方面也得到了有效地提高。三是加强对会议室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教育,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室工作例会,加强学习,总结经验,努力提高会议室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相关责任人已经对会务服务人员个别和集中开展批评教育,中心分管领导也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严肃批评教育。会议服务股已经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对会议室工作人员的管理更加规范,会议室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得到了逐步提高,会议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也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更加默契,给县委、县政府各项重要会议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3.关于落实办公用房改革项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积极学习、宣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文件和省、市、县《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管文[2021]56号、黄机事发[2021]18号、红机事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充分认清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并进行政策解读。通过学习不断探索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形成了《关于请求解决在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关于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领导批示文件。2023年下 半年,中心召开了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业务培训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通过培训解开了部分单位心理隔阂,同时,中心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截止目前,除部分单位因土地纠纷问题暂时无法登记外,其他单位应登尽登,总体完成率达到75%以上。二是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下达《关于办理党政机关权属登记的通知》的书面通知。积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沟通协调,查阅不动产登记档案,并对各要件齐全单位进行优先办理。各单位根据测绘公司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技术报告填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表》,工作专班人员现场核实登记表中填报的办公用房的性质类别,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单位下达《关于办理党政机关权属登记的通知》,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理,各单位移交的办公用房以外其他资产(含经营性资产)移交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处置,所涉单位上十家。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2022年7月27日形成《关于将民政局闲置办公用房统筹调配使用的报告》、《关于将杏花乡老人民政府办公用房统筹调配使用的报告》,对县民政局、县杏花乡政府老办公楼闲置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经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后,进行了调配。2023年8月24日通过下达《关于办公用房腾退移交的函》等形式进行沟通协调解决。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对县委县政府机关大楼安全保卫存在隐患的问题,已修订和完善《机关大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心相关人员和保安人员进行了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强化履职尽责,强化责任追究,提高了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了应急预案的定期评估和更新机制,确保了应急预案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二是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已制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的方法论探析)、《关于做好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中,根据学习方案认真学习领会重要相关法规和相关条例精神,结合机关事务服务管理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见效。并结合当前网络意识形态进行深入学习研讨,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方案》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群主负责制”,并加强新媒体建设、管理,定期巡察。三是对保密工作有欠缺的问题,中心已按照最新分工,印发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保密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中心保密工作更加规范。中心分管领导和两位保密员都积极参加了2023年11月1日至11月2日全省机要保密全员培训班。通过培训,中心分管领导对保密知识更加了解,保密员的业务知识更加全面。

(二)关于“反映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已制定《2023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2023年1月12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方案、2023年2月2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方案、2023年5月22日中心第一党小组活动方案、2023年6月5日党总支部(扩大)会方案、2023年7月10日党总支部(扩大)会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动员部署会方案、2023年7月31日党总支部(扩大)会方案等专题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3年以来,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主要做到对驻村工作人员违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和开展教育,中心分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在2023年11月1日到驻点村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教育;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教育管理,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会议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岗位特点,制定干部职工职责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已制定2023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通过定期开展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活动,中心党员干部有效地加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关责任人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三是关于“婚丧喜庆”报备不规范、监督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中心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提醒函;进一步完善“婚丧喜庆”报备审批流程制度,严格把控“婚丧喜庆”等活动事前事后报告审批,在办理完有关事宜前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组织部和派出第一纪检组进行报备,经组织部和派出第一纪检组收件人签名后复印备份,留1套给当事人留存;办公室人员和当事人要对接清楚相关事宜,严格加强审核、签字和盖章的规范性。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积极与派出纪检监察组对接沟通,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列席。修订完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重一大”重大事项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

6.关于党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2023年1月12日和2023年11月13日已开展了总支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一对一”廉政谈话,中心认真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总支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建立谈话台账。二是2023年1月12日和2023年8月7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了“勤政廉政、职责担当”为主题的领导班子集中廉政谈话,已达到每半年听取一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形式主义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反“四风”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并结合形式主义作风进行深入反思,杜绝形式主义发生,就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交流,同时以此为鉴,提高思想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对党和国家及各级部门发布的精神、政策法规及时传达学习,认真组织党课、心得体会资料,不再出现照抄照搬情况。二是督促政工股严格执行平时季度考核制度和流程。三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干部队伍,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

(2)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红安县严明财经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专题资料汇编》(红财行政[2018]21号文件)、《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暂行办法》、黄冈市新政府会计培训资料等,特别是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对“在建工程”科目的正确运用,切实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规范了财务管理。通过对鄂工发[2018]6号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及此次整改活动,增加了财务人员对工会经费的运用及规范管理。二是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按照《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新政府会计关于在建工程账目处理的要求,对未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项目进行更正补记。三是按照红财行政[2018]2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报销要素,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措施,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彻底查明问题发生的原因,规范报销流程,补齐相关手续,严格按鄂工发[2018]6号文件精神执行工会相关经费的收支管理。关于独立开户,中心已与总工会和财政局沟通过,鉴于中心工会会员太少,每年实际支出金额不大,且按财政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尽量使用零余额账户的规定,中心可以暂时不开通独立账户,从2021年1月份开始,中心已经就工会收支独立做账。      

(三)关于“反映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提醒函,进一步完善修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二是办公室人员和当事人做到对接清楚相关事宜,认真填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三是2023年按照新修订的《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中心党总支委员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把审核关,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9.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2023年12月26日,专题组织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及政工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提拔公示制度》《试用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工作提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条例条法规,通过学习努力提高政工人事办文质量,规范办文。二是对任前公示和任职谈话不规范的问题作出具体情况说明,同时以此为鉴,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对反馈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清晰,强化履职尽责,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办事流程制度。

10.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以此为鉴,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整理中心党总支书记的党课讲话记录。二是2024年1月起将第一党小组、第二党小组、支部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支委会、老干部支部委员会议记录本单独设立专门记录本,同时也已设立专人负责记录,并要求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内容全、记录实。

(2)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2023年11月15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提出的不规范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对班子成员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完善整理每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议后全套资料。三是党总支书记、主任就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对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及政工人事股股长进行了谈话,要求做好会议方案、会议前期准备工作,规范会议流程,会后要全面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全套资料的整理和存档。

(3)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2023年12月26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广大党员的身份意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党组织换届的积极性,确保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要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认真扎实做好支部换届前期各项工作。二是对换届的资料进行倒查,把不规范的材料进行了修改,按照换届要求把相关资料收集完整,并装订成册存档。三是2023年6月份按规范流程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明确新一届支委职责分工。在后续的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8696。

中共红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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