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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06 17:12    作者:.    来源:红安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7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于2023年10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完成率100%。针对反馈的问题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书面检讨等其他方式问责3人,推动健全完善制度14项,整改满意率100%。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疏漏。对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未组织传达学习。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开展集中学习。交通运输局党组全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其中,2023年11月1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解读》、坚定不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等内容。二是结合红安实际,制定《十四五交通专项规划》,全面谋划布局铁路、高速、国省道建设项目,支撑交通强县,做实立体交通。三是自2024年1月份起,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县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同频。四是2024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将交流发言和集体研讨列入议程。交通运输局党组举办2023年“红色火种”培训班,培训160余人次,有的放矢引导人才队伍在大势大局中提升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

1—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没有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七个一”要求轮流发言、述学述做。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交通系统各单位利用支部主题主题党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二是1名班子成员参加了县级领导干部主题教育读书班,6名班子成员参加了科局级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三是按照县委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贯“七个一”要求落实,讲授专题党课,开展大讨论,到企业开展调研解难等。

1—3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不到位。在“建养一体化”工作中,没有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及省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要求,创建省级“公路安全精品线路”和市级“养护精品线路”。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底己完成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整治工作。二是制定精细化提升实施计划,2024年选取1条普通国省道和1条农村公路,制定省级“公路安精品线路”和“养护精品线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三是及时组织施工队伍实施,在既定时限内完成建设。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问题的整改。

2—1服务民生有短板。城区公交车从51台递减到20余台,数量少、准点率低。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10月份,新采购纯电动车6米公交24台,于11月1日起投入城区公交运营,至今共有57台车。二是按照市民出行需求,调整城区公交布局,增加公交线路,新增运力投入,科学合力增加班次,降低公交单程运行时间。城区1路、2路、4路、5路公交每8至10分钟一班,3路公交平均每20分钟一班。三是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城区发展及商圈、居民聚散地等特点,进一步优化线路布局,适时调整和开通新的线路,更好地为全县人民群众出行做好公共交通服务。

2—2“老年代步车”等小微车辆非法营运造成城区拥堵、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组织小微车辆整治专班执法人员学习《全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西南片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坚持每天对城乡客运公交总站(老客运站)、医院门口(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天舒广场(街心花园)、沃尔玛门口、通达驾校门口开展巡查。二是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以劝导教育为主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等小微车辆非法营运行为治理,最大程度降低因“老年代步车”等小微车辆非法营运造成的城区拥堵和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全力配合交警、城管等部门管理县域内交通市场秩序整治。

2—3项目建设推动缓慢。十三五规划中S234八里至韩集段、台南至四姑段等4个项目未完全落实到位,十四五规划的5个项目,至今仅落实1个。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G230北段已于2022年底建成通车。二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S234红安八里至韩集段新建工程路面改造段的7.685公里和拼宽改建段的1.142公里已基本完成,新建段3.097公里正在进行路基施工。力争2024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台南至四姑公路连接线已完成1.202公里建设,余下6.192公里,由属地政府负责完成路基,交通部门负责路面工程,2024年启动建设。G346红安县二程至上新集段改扩建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2024年底完成路面主体工程。G346红安县桃花至杏花段改扩建工程于2024年3月份全面开工建设。

2—4交通运输经济持续下滑。下属国有企业汽运总公司的商贸、能源等9个板块全部萎缩,通达客运有限公司、通达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12个注册公司无一盈利。新客运总站建设标准高,配套齐,但利用率低,客运量从每天1000人减少至200人。红安到武汉线路车辆从高峰期的70余台减少至20余台,其他城际线路车辆严重减少。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充分利用交投公司组建的政策机遇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契机,在汽运总公司进行资源整合,作强和发挥城乡公交等经营板块优势,给其他劣势板块带来活力。二是汽运总公司八大地块地产资源并入交投,盘活有效使用,激发企业活力。三是充分考虑长途客运现状,主动面对市场萎缩局面,将新客运总站公司功能重新定位,在做好市际客运保障的同时,将新客运站按照长途客运与县内公交无缝接驳的枢纽,进行打造,为旅客无缝转乘提供服务。公司现拥有纯电公交车166台,开通城际公交线路1条,城乡公交线路19条、城区公交线路6条、园区公交线路2条,镇村公交线路21条。仅城乡公交、镇村公交每日发班次达380余次,每日输送旅客达13000余人次,城际公交每日发班24班次,满足全县老百姓出行需求。

2—5危桥改造进度滞后。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求我县2022年底前完成197座四、五类危桥改造工作任务。截至2023年5月,纳入2020年建设项目的紫潭河大桥和龙潭寺大桥改造均未开工,铁匠岗桥、下店桥、武家湾桥等桥梁改造施工进度未过半,三年消危行动进度在全市垫底。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交通运输局党组分管负责同志于2024年1月6日,对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对紫潭河大桥和龙潭寺大桥未开工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积极主动与发改、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沟通,确保2024年开工建设。三是铁匠岗桥、下店桥、武家湾桥等进度滞后的桥梁已于2022年11月全部建成通车并交工。

2—6执法监管不到位。在扫非治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企业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治措施单一,效果巩固乏力,货车“百吨王”屡禁不止。主动执法意识不强,对出租车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大多是乘客投诉后再执法。没有制订网约车、拼车等新业态的监管机制。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了约谈。二是充分发挥超限检测点的检测、卸载的功能作用,联合辖区公安交警,采取错时治超、错峰治超、突击夜查等多种灵活机动方式常态化加大对G346、G230、S334等国省干线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和“百吨王”车辆。加强纵横联动执法,积极与辖区公安交警、高速路政加强联动执法,2023年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6次,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2023年共查扣“百吨王”42台。加强源头治理,2023年现场警告纠正违规企业10家次,约谈违规企业2家,停产停业整改违规企业1家,处罚货运源头企业12家。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每周检查出租车不少于3次。制定网约车、拼车、顺风车等新业态监管工作预案。为更好地管理县域内出租车市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保障县域内出租车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四是加大县域内巡查力度,同时与县公安交警、黄陂高管(觅儿方向),新洲区交通执法大队(太平方向)、新县交通执法大队(七里坪方向)、大悟县交通执法大队(上新集方向)、麻城市交通执法大队(永河方向)开展跨市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家车、网约车等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3.关于“落实深化改革担当不够”问题的整改。

3—1交通投资集团工作推进不力。对汽运公司、鄂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锦坤路桥公司的整合不力,交通投资集团成立以来没有开展实质性业务,推动国有资本提质增效办法不多。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8月交投集团已完成了重组,公司架构、章程、组建方案等制度已完成。变更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扩大资产规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原注册资本金2亿增至10亿元)。二是整合了原有的红安县汽车运输总公司、红安县鄂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红安县锦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红安县城乡公交服务有限公司,新成立了红安县交投材料有限公司,红安县交投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红安县城乡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共下辖7个分公司。三是交投集团全力促进原汽运公司整体经营业务的改革,一是积极筹措资金,重点解决历史遗留的职工养老保险问题;二是根据当前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经营困状,努力调整企业经营结构和经营方向,合并减少经营负担,力争在2024年底完成企业改革。

3—2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不快,客货邮融合不够。县物流园(含物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物流交换中心目前只完成土方平整。规划建立80个镇级物流汇集点仅建成11个,离“县有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综合服务站、村有‘一专多能’服务网点的县乡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有差距。2023年第一季度在全市考核排名第8,县政府主要领导被上级约谈。交通物流配套落后,未实现物流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将乡红食品集团每天上万件货品需运到团风再行发货,运输成本高于周边县市。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红安县综合物流园主体工程已建成,共计完成货币工程量1.5亿元,占2023年度9000万元的投资目标任务的167%。2024年1月整合快递公司进驻综合物流园试运营。其它配套工程综合办公楼、电商平台2024年5月份完成。已明确县供应链公司为经营管理主体,与邮政公司签订运营协议,目前已定制自动分拣设备。二是建成乡镇综合服务站10个,提供邮件快件服务区、电商服务区、货物堆存中转区,拓展邮件快件的中转分拣及收投、电商产品展示及代购代销等服务。按照六有标准,融合小超市、电商网点、乡村客货运站点、民宿等服务载体,建设和改造升级“一点多能”村级服务点379个,建点率100%,实现了379个行政村全覆盖。整合邮政、申通、极兔等3家快递公司进驻持续稳定运营。2023年8月22日在红安召开了全市寄递物流现场会,我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及运营模式得到市政府肯定,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并在全市推广相关工作经验。三是2023年8月31日挂牌成立红安县城乡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县域内运输物流市场整合,推进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融入市级智慧物流平台,实现货源信息发布、存储管理、票据交单、业务撮合、资源整合、统一结算等功能,降低物流成本。

3—3国企改革推进缓慢,在推动汽运总公司改革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至今没有解困盘活。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汽运总公司整体转隶至重组的交投集团筹措企业发展资金,解决汽运公司发展瓶颈制约,切实为企业重新注入发展活力,解困盘活。二是交投集团通过先期贷款解决汽运总公司职工欠缴养老金,后期由汽运总公司公司特许经营权产生的收益逐步返还,有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切实为企业解困盘活提供保障。三是交投集团投资2936.85万元,购买新能源公交车辆62台,完善三级公交体系,实现县域城区、城乡、镇村旅客公交无缝换乘,同时开通红安与武汉市际公交,实现武红公交同城,盘活了国有资产,提高了经营质效。

4.关于“风险忧患意识树立不牢”问题的整改。

4—1道路平交路口、水路渡口安全风险隐患未消除。周海村、水古寺村等55处平交路口未完成治理。在经营的23个渡口普遍存在渡亭偏离船舶泊位、年久失修、坡道破损严重等安全隐患,近三年仅完成3个渡口提档升级。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全县55个农村公路与国省道路平交路口的安全隐患于2023年12月底全部治理处置到位。二是2023年完成17个渡口道路破损等安全隐患处置,加上2023年之前完成的6处,全县在营的23个渡口道路通行条件全部得到改善。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更换乡镇渡口渡船条,推进示范渡口建设,将七里坪镇郭家埠渡口打造成全省最美乡村渡口。

4—2危桥改造验收不合规。对2020年、2021年国省干线危桥改造的12座桥梁,未进行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违反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2020年、2021年国省干线危桥改造的12座桥梁,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查缺补漏,完善相关手续,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对2020年、2021年国省干线危桥改造的12座桥梁,未进行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三是对照《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举一反三开展自查,严格按照程序对危桥项目规范竣工验收。

4—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2020年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至2022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较少,2021年开展学习5次,2022年开展学习7次。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共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4次,2024年将继续强化意识形态研究部署工作。二是2023年全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共组织学习13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三是2023年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5.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5—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20年至2022年,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没有对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班子成员未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指导监督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少数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与上年度雷同。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制订了《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交通运输局从严治党责任分解表》,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责任单位。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二是制订了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对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责令限期整改并上交整改报告。三是交通运输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结合年度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内容与自己年度工作业绩、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学习等内容相符。

5—2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近三年来,交通系统2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刑事治安处理。公路管理局职工蔡某4次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汽运公司职工刘某多次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农村公路管理局韩某因涉黑被开除公职,以上典型案例均没有在交通系统以案说法,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12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高压态势保持对薄弱环节、岗位进行监管。二是制订了《关于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集中回访教育的工作方案》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监督所在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5—3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宽松软”。近三年11人酒(醉)驾受到处分,2023年上半年酒(醉)驾4人,其中有2名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针对2019年以来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梳理清查,建立了《红安县交通运输系统受处分人员情况统计表》。二是2023年12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会上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从严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近三年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中廉政谈话。三是2023年12月19日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集中廉政谈话。全系统已把预警谈话、警示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作风建设中,补齐了制度漏洞,消除了监督盲点。

5—4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盲区。派出纪检监察组较少到二级单位开展监督执纪,近三年没有参加过汽运总公司、农村公路管理局等二级单位的“三重一大”会议。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交通运输局党组始终坚持将自觉接受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服从监督、习惯监督的良好氛围。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参加。二是2023年11月20日,农村公路局召开局党总支(扩大)会,积极邀请了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三是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于2023年11月20日,对农村公路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集中廉政谈话。

6.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6—1对班子成员分工不够精细。分工文件只明确了分管条线,没有具体到股室和二级单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结合县委、县政府2024年工作安排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二是交通运输局局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到分管条线和联系股室、二级单位。

6—2压实农村公路路长职责不到位。农村公路三级“路长制+信息化”管养体系涉及面广,部门、乡镇、村组之间形成合力不足。2021年村“两委”换届后,除了杏花乡,其他乡镇路长均没有及时更换,部分路长不能熟练使用信息化平台。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10月,结合全县行政村合并工作推进情况。乡镇领导更换、行政村两委换届情况。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四专五员”的“路长制”体系,全县1名总路长、5名片区路长、1名协管员、13名乡道路长、13名监管员、379名村道路长、379名专管员,472名养护员、98名路政员在专人、专责、专项经费、专项考核的“四专”保障体制下,到位履职,实现了权责明晰、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发动全民共管。在各路长公示牌上标示专门二维码,广泛发动和积极引导群众随时监督、扫码上报身边路段的违法信息,营造全民参与、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三是委托第三方公司更新迭代“路长制”管理信息化平台,更新智慧农路数据驾驶舱。智慧农路数据驾驶舱、手机APP端、电脑PC端、AI智能巡检已上线运行,杏花乡、二程镇、上新集镇、城关镇已开展养护技能及手机APP端、电脑PC端操作培训。

7.关于“项目建设存在违规现象”问题的整改。

7—1重大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S334省道(桃花至静山庙段)公路工程可研报告,省发改委批复全长16.35公里,施工图纸设计全长16.11公里,实际施工长度11.16公里,未施工长度4.95公里。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认真学习《湖北省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按照规定要求执行,结合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意见完成整改,督促项目部按时间节点向上级主管部门完善重大变更手续。二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批评。三是举一反三,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坚持项目建设重大变更按照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7—2超范围列支费用。2019年至2021年4月,S334项目建设中多列支非项目人员工资85.44万元、伙食费15.45万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认真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结合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意见进行责令改正、缴纳相应罚款。已按县审计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已缴纳罚款9万元。二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批评。三是举一反三,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坚持所有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章程规范费用支出。

7—3工程管理不规范。2020年至2021年国省干线危桥改造工程中,将9座桥梁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国胜建筑队和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天台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施工;将天台山对天河漂流基坝公路路网延伸项目工程分包给对天河水库管理处副处长王某,由其自行寻找建筑团队施工。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建设单位县公路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梅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批评。该问题已在工程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到位。二是对天河漂流基坝公路路网延伸项目工程分包问题于2024年1月22日,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坚持项目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

8.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8—1执行内部稽核制度不严。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财务负责人与单位出纳为同一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厘清财务负责人和单位出纳职责,明确一名财会人员接替出纳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财务分工,确保内部稽核制度执行到位。二是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县交通运输局切实加强举一反三,对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办整改,并要求长期坚持。

8—2资金代扣清收不到位。2020年度个人医疗保险总共36人应代扣43757.6元,尚有34807.2元未代扣。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以及个人医疗保险代扣相关工作要求,迅速核实,查找并逐一核算,将2020年度干部职工尚未代扣部分代扣到位。二是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举一反三,健全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办整改,并要求长期坚持。

8—3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2020年1月购置档案密集架费用96480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违反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固定资产入账相关管理要求,将2020年1月购置档案密集架费用96480元作固定资产入账。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压实固定资产入账工作责任。三是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举一反三,健全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办整改,并要求长期坚持。

8—4经费使用不合规。使用行政补助经费列支集体福利,如2020年至2021年期间,工会经费超支73084元,该经费来源为行政补助,违反了《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将2020年至2021年期间,工会经费超支的73084元,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要求,理顺会计科目,予以改正。二是组织财务、工会等部门人员,加强《工会会计制度》《<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有关问题解读》的通知等有关制度和通知精神学习,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三是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举一反三,健全局属单位财务及工会管理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办整改,并要求长期坚持。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9.关于“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9—1对“大交通”理念领会不深。对运输经济的增长缺乏主动谋划,服务县域经济的意识不够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武红高速2023年9月建成通车,推进沿江高铁红安段开工建设,京九高铁红安东站正在规划选址,武红高速北延线工作有序推进。二是G346、S234等2个融入武汉硬联通项目按时序推进;2023年“一县一中心、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三级物流体系建成,县级综合物流园完成主体工程、11个乡镇综合服务站、379个村级网点全覆盖、全运营;2024年1月8日,开通红安至武汉北城际公交。三是按照共同缔造的模式完成了串联杏花乡、永佳河镇的郭叶线升级改造;联系、支持南门岗社区完成“五城同创”小微工程建设5处;配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开展城区运输秩序整治和小微车辆整治。四是发展运输经济。2023年1—12月,全县三家规上运输服务业累计营收6187.5万元,同比增速7.78%;公路货物周转量8855.8101万吨公里(2022年同期5378.9211万吨公里),同比增速64.64%。

9—2执行“三重一大”不严格。党组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未记录讨论事项和党组成员讨论发言情况,有些重大开支未召开会议研究,如2020年10月、12月支付麻竹指挥部工程借款800万元、300万元,未召开会议研究;永佳河镇罗家田村“四好农村路”工程中标价46.73万元,后期增补资金33.16万元,该事项没有进行“两议两公开”,农村公路管理局拨付资金73.4万元,未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交通运输党组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会议记录要求,专人专本记录,详实记录党组成员发言。二是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议制度,补齐相关手续。三是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举一反三,健全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办整改,并要求长期坚持。

10.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0—1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组织集中学习研究不够。2020年以来,局党组没有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开展集中学习。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情况台账,2023年11月9日—2024年1月25日期间,先后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配套政策法规学习5次。二是开展“红色火种培训班”,开展组织人事相关政策法规宣讲。三是制定了《红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组织人事政策法规等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并对交流研讨计划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推进了学习制度常态化。

10—2部分岗位配备不及时。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自2019年11月成立以来,仅任命一名大队长,其余副职和中层领导职数均空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正股职岗位长期空缺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制定了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正股职岗位空缺台账,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执法大队正股职岗位动议方案,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于2023年11月25日与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并于2024年1月23日将《红安县交通运输局股级干部动议情况报告》送交县委组织部。三是制定了县交通运输局股级干部职数使用情况台账,对系统内股级干部职数空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于2023年11月29日党组扩大会上对系统股级干部动议方案进行了初步研讨。

10—3干部交流不充分。如县交通物流发展局副局长陈某东自2013年3月任现职达10年,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陈某军自2013年3月任现职达10年。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已对交通运输系统股级干部任职年限进行了全面摸排,截至2023年12月,交通系统有3名同志任职已满10年,1名同志任职已满5年不足8年,拟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对以上4位同志进行重新任职。二是建立《红安县交通运输系统股级干部任职时间明细台账》,对系统内股级干部任现职时间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对任现职时间满5年、8年、10年的情况进行了预警,并制定了交流预案。

1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1—1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成员与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不经常,近三年甚至没有参加过下属二级单位的党内活动。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交通运输局党组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学习、研究内容。二是2023年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与党员干部集中谈心谈话5批次、200余人次。三是2023年交通运输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分别在机关和二级单位开展专题党课。

11—2党建责任压得不实。机关没有具体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少数二级单位党建工作薄弱,农村公路管理局、汽运总公司等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没有贯彻落实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对离退休党员关心不多,离退休党员活动开展较少,缺乏创新。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设立局党委办公室,在局政工人事股办公,具体负责全系统党务工作。二是组织二级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近年来,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退休老同志慰问,持续做好退休老党员上门送书,组织开展健康体检活动。

11—3实践活动开展不扎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问题清单没有按照要求动态更新和管理,2022年6月至12月党组收集的清单内容没有变化。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走访企业150余次、村组社区300余次、走访其他服务对象情况80余次;普通党员干部下沉社区1070人次,切实为民纾困解难。二是2023年“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收集问题线索32条,共整理本级问题清单9条,任务清单9条,效果清单9条,截至12月底,共完成本级任务清单9条。三是2024年持续推进“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交通运输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7337.

中共红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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