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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06 17:02    作者:.    来源:红安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7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3个方面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通过整改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条,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约谈等方式问责15人,追缴归位违规资金2.55万元。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反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理论学习不扎实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11月13日,11月20日,12月1日,开展了3次集中学习,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职能职责开展了交流发言;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学习《土地管理法》和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内容。2023年10月27日,11月10日,分管耕地保护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召集业务股室开展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内容的学习培训,并组织开展交流发言。

(2)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学习。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耕地保护政策7次,二是自2023年7月以来,分管领导李某某带队,组织耕地保护监督股、生态修复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等单位对全县各乡镇开展耕地流失整改检查督办2轮,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取得实效;三是超额完成市级下达我县耕地保护各项指标任务。2023年我县耕地保有量87.49万亩,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达到73.46万亩,均高于上级下达的保有量指标。2023年我县耕地流失整改面积12800多亩,完成比例达101.27%,在全市排名第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下发我县2022、2023年非粮化问题图斑共计34个1409.63亩已全部整改销号; 2023年共计实施了10个批次的耕地占补项目,新增耕地占补指标4040.49亩。耕地占补工作在全市耕地保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工作措施和工作经验得到市局肯定,并被省自然资源厅微信公众号转发,在全省推广。

2.关于“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优化营商环境有欠缺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大力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打破行政层次,赋予“最专业的人最有效的审批”,经授权的首席服务员按照“多审合一”原则,将审核、审核、登簿、缮证权限进行整合,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一人通办、全程服务。截至今年底,已办结首席服务员业务316件,平时办结时长10分钟,较首席服务员制度实施前缩短了60%。二是推行局长走流程。2023年6月25日上午,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程某某,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某某按照“四变四办”“五看五改”的要求,到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并以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为办事群众丁某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程某某、陈某某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受理人员的身份在“不动产登记联办区”亲自坐窗口办理,查看办事指南、学习并现场受理权利人丁某申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从审核权利人申请资料、网上起件录入到登簿缮证,全程耗时仅二十七分钟。三是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票税分离”主要针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承受方(买方)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承受方(买方)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以及对已购公有住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承受方(买方)无法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实行“票税分离、分类处理”,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手续,截至2023年底,已办结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业务14件,使群众获得感更加强烈。四是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证缴分离”实施后,购房者只需凭购房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等相关资料,自行申报缴纳契税、印花税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同时,卖方应缴税费由其主管税务分局进行后续征收管理,破解了因房产开发企业税费欠缴带来的办证难问题。截至2023年8月底,已有4个小区65户群众通过“证缴分离”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群众反响良好。五是启动二手房带押过户。为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持续推进住房市场交易便利化,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红安县已办理12笔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总交易金额1100余万,涉及贷款交易金额960万元,给群众节约筹集资金压力。六是实行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制度。我县借鉴商品房预告登记经验,按照“先投入后转入”原则,在前期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和转移预告登记业务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业务,有效解决土地二级市场要素流通不畅、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偏低问题,并取得积极成效。自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已先后为湖北旺科模板有限公司、武汉翟福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御鑫电器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办理了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证明。七是全面推进交房即办证改革。我局通过成立专班,建立协同联合工作机制,取消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结论意见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推送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首次登记),实现“验多合一”、验收即办证。顺利实现了从“陪跑”转变为“领跑”。自全面推进交房即办证以来共办理不动产权证1286本。八是推行简化非公证继承。按照《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从2022年开始,红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探索开展并持续推进了非公证继承业务,自政策实施至2023年底,共办理简化非公证继承业务79件。九是深入推进地籍图可视化查询。十是推行不动产登记延伸业务。我局于2023年8月在高新区管委会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受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高新区企业及周边乡镇群众可在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并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极大方便高新区企业和群众办理登记业务。十一是“多测合一”平台已于2023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截止2023年底,已办理各类业务30余件;十二是我局认真总结工业投资项目“一书两图五证”的成功经验,探索将政府性投资项目纳入“一书两图五证”的实施范围,并对原《红安县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拿证 拿地即开工”一书两图五证同发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红政办发〔2021〕26号)进行了修改完善,提请县政府印发新版《红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拿证 拿地即开工”一书两图五证同发审批改革实施方案》。2023年,已为虎门小学、亚华新型墙体材料、鹏图冷链、红安县尾斗湖水厂等10个项目办理“一书两图五证”。冲床自动化项目由于企业不摘牌,至今未供地。欢乐世界项目2023年3月3日提供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我局迅速组织资料上报,在4月4日拿到省政府下达的用地批复;红安国际育才项目6月14日提供林地审核同意书,我局迅速组织资料上报,7月20日省厅下达缴费通知单,县财政局于7月27日缴费,8月8日拿到省政府下达的用地批复。2023年,通过学经验、出政策、建平台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优化服务质量,获得了服务对象的高度评价,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工作经验先后被《中国自然资源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黄冈日报》等省市县媒体报道41篇,并被《湖北省自然资源简报》(2023年第80期、87期)和《黄冈经济》(总第89期)杂志刊发推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2)“两闲两低”问题依然突出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两闲两低”处置工作,分管领导汇报了“两闲两低”摸底情况,提出了处置措施 ,安排专人配合开发区负责“两闲两低”清理工作;二是2023年,红安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印发出台了《红安县利用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开展“二次”招商工作方案(试行)》;三是截止2023年12月底,共清理处置闲置土地2260亩,处置盘活闲置厂房43万平方米。积极跟踪对接福汉木业、普利特等一批央企、国企及全国500强公司,深入高新区盘活利用闲置厂房,目前已通过收购、并购、租赁等方式新签约二次招商项目17个,共清理征缴“三税”总计1.33亿元。四是2023年红安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县政府收购了东天电梯湖北有限公司、湖北佰昌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迈维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愿景科技住宅工业有限公司、湖北舟万泰家居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土地、厂房进行二次招商,盘活湖北正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新辉门业有限公司、湖北山林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闲置土地、厂房。

(3)土地违法违规图斑偏多,违法占地时有发生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2023年土地违法情况进行自查,对违法用地该立案的立案查处,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3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4宗,收缴罚款240.45万元,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64宗(含往年案件),移送纪检监委追究纪律处分15宗;二是利用“6.25”土地日,印制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方面的宣传册八万份,发放到每一个乡镇、村组;在红安电视台、红安广播电台滚动播放耕地保护政策,加大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三是对红安县隆盛石料有限公司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3个月内复耕复绿并向当地村组交回土地使用权,目前已完成部分整改。

(4)旱改水项目存在重建轻管现象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已将高桥镇詹家湾村旱改水项目区电表及电箱移到泵房里面保管,同时将泵房大门的锁进行了更换,对堵塞的泵站进行清洗维修,泵站已可以正常抽水;二是对项目验收后设施维护、水稻耕种等情况定期组织“回头看”检查,建立台账;三是利用“国土调查云”对项目后期管护进行跟踪管理。

(5)生态修复进度不快,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时有发生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1年9月4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历史遗留矿山实地核查工作专班,确定技术服务团队,制定《红安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二是2022年3月4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公示关于红安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公示53个历史遗留矿山未治理图斑;三是2022年4月8日通过自然资源部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完成我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四是2022年11月,编制完成《红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并报市局专家审核通过。五是2023年6月30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红安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法【2023】22号)。六是针对2019年至2023年6月全县共发生非法采矿行为68起的问题,我局加大了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查处力度,该立案查处的坚决立案查处,能自行整改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截止2023年底,制止非法采矿5起,立案查处63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4起,已结案45宗(移送法院强制申请14起)。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无证非法开采高桥镇詹家塘村王家大凹矿产资源79.7万立方米属于武红高速项目临时用地,已于2023年10月复耕复绿,整改到位。

(6)行政审批把关不严,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坚决处人处事,形成震慑效应。鉴于吴某某在任原红安县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股代理股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违规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局党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已给予吴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红自然资规组字〔2019〕8号),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二是全面排查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局行政审批股安排专人对近三年来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回头看”,共排查工程规划许可项目199个,其中单位建设项目109个、个人建房90个,重点查看办证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到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缴纳。三是严格审批流程,防控风险隐患。行政审批股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局党组要求,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证件完整的申办资料上传至市局政务平台或局OA办公平台审批,做到审批事项痕迹化管理,有效防止要件缺失和违规签发问题发生;深刻汲取违规发证教训,对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手续不齐项目,及时停止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风险隐患防控到位。

(7)国土空间规划主动性不强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有序推进。按省市统一部署,我县的国土空间规划正在上报审批阶段,已按报批程序组织了我县国土空间规划草案的公开公示,向社会征询,并已完成了政府常务会的审查、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截止2023年底正在组织编制单位根据省级审查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衔接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武汉都市圈规划、黄冈市国土空间规划,确保编出好用、管用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按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的报批工作。二是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突出地域特色,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规划方法。务实规划,根据有需求,应编尽编的原则,已经完成了2022年编制的40个实用性“多规合一 ”村庄规划,另外今年还组织编制了永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到的7个行政村的“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并严格按村庄规划的报批程序完成了审批工作。三是已完成“十四五基础测绘”平台建设工作,向政府汇报,争取2024年启动“十四五基础测绘”招标。

(8)地质灾害点治理亟待加强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全县48个地灾隐患点,截止2023年12月30日,通过工程治理核销4  个,已向省自然资源厅申报治理项目  31处,已立项31处,安装监测设备加强监测21  处。

(9)信息化建设滞后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按保密局要求落实购置18台套安可电脑,并在相关单位安装;二是与市局信息中心联系,完成一张图前期数据交接,并委托南京安图公司建立“一张图”管理机制;三是与市局信息中心对接,委托信息中心对我县涉密、敏感数据进行脱密、加密处理。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力度不大”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启动二手房带押过户。自政策实行以来,红安县已办理12笔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总交易金额1100余万,涉及贷款交易金额960万元,给群众节约筹集资金压力。二是实行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制度。我县借鉴商品房预告登记经验,按照“先投入后转入”原则,在前期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和转移预告登记业务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业务,有效解决土地二级市场要素流通不畅、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偏低问题,并取得积极成效。自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已先后为湖北旺科模板有限公司、武汉翟福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御鑫电器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办理了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证明。三是全面推进交房即办证改革。我局通过成立专班,建立协同联合工作机制,取消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结论意见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推送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首次登记),实现“验多合一”、验收即办证。自全面推进交房即办证以来共办理不动产权证1286本。四是众佳智能、弘美达等54家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红安县南水厂(尾斗水厂)项目、亚华新材料等七家企业实现五证同发;“多测合一 ”平台验收已完成,争取尽早推广应用;五是推行不动产登记延伸业务。我局于2023年8月在高新区管委会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受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的整改。

(1)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组织专题学习。12月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保密法》,二是对我局的保密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严格按照《保密法》相关规定,不断提升保密意识,做好本单位的保密措施,并定期开展排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2)对意识形态和网信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组织专题学习。2023年12月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保密法》等内容,霍刚传达了县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的工作部署,汇报我局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内容,局党组就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党组全体成员在2023年度报告中按照要求完善意识形态报告;二是向县委宣传部报备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完善网络舆情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5.关于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的整改

(1)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12月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就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安排。二是完善制度。2023年11月1日,修订完善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

(2)“一岗双责”压得不实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压实责任。2023年12月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完善制度。2023年10月27日,修改完善《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廉政谈话工作方案》,做到常提醒、早提醒,帮助引导党员干部健康成长;三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12月份之前到分管领域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与股室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3)派出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不够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全面配合派出纪检组工作,局党组指定主责办负责人祁汉诚同志做好与派驻纪检组无缝隙沟通衔接工作,凡召开党组会前,及时与派驻纪检组联系,报告党组会议时间,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议事全过程。

6.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完善制度。2023年10月27日,修订完善了《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廉政谈话工作方案》,将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交心谈心纳入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学习。2023年12月1日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听取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制任制汇报,并对认真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监督。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并要求班子成员将监督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情况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重点内容进行报告。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的整改

(1)“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做得不够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每个月传达县纪委通报的各类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以律己、遵规守纪,汲取教训,引以为鉴。二是认真梳理2019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典型案例,利用身边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1月19日,在全系统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

(2)后续教育帮带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段某,张某等10名党员干部“一对一”教育帮带工作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对2022年至2023年6月期间受处分党员干部“一对一”教育帮带工作进行认真筛查,检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帮带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是否到位、是否扎实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对自查发现的教育不到位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常态化开展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后续教育帮带工作。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10月9日,组织全系统财会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会。二是对租车合同不规范的地方进行完善,并举一反三,由局财务股牵头,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局机关2021年以来所有凭证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对发现的签字不完善等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对不合规发放的津贴2.55万元在2024年1月3日进行了追缴,现已全部退回。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财务的党组成员进行约谈,分管财务的党组成员对财务审计股股长进行了约谈。四是对工会专账进行清理整顿:1.严格按工会会计制度设立会计科目,及时调整会计账务处理,并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梳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工会经费上缴事项,做到应缴尽缴;3.到公安机关雕刻工会工作委员会专用章,对局工会所有支出进行规范管理;4.将涉及到退休干部的支出,全部调账到局机关行政账户支出,确保工会经费只用于工会会员福利发放。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党建引领作用不强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2月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巡视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内容,并就全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到分管领域督促指导党建工作,并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分别讲党课;三是年终组织所有支部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2)“三重一大”记录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办公室、政工、主责办、财务等相关单位及二级单位文秘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二是完善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对议题中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完整、如实记录;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按照记录要求,待记录整理完成后报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充分征求二级单位意见;二是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三是所有班子成员都提供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四是对照民主生活会梳理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9.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干部交流不充分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落实责任追究。2024年1月3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政工人事的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进行约谈,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政工人事股股长进行约谈,并责令其作书面检讨。二是及时整改。2024年1月30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对部分岗位干部进行了调整。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免去袁鹏程红安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2)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质量不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2月4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机关全体党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内容;二是查漏补缺,对阮某某、吴某某、熊某等人档案进行清查,督促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完成档案专审工作,现已完成查档补档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建立干部档案缺失问题清单,对全系统239名在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系统梳理,指定专人负责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查补工作。

(3)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格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1月8日,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红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制度;二是对37名证件遗失的进行核实,公安机关出具了37人出国(境)证件过期证明;三是规范管理。对全系统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信息完善,台账清楚明白。

(4)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11月20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政工人事股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红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内容;二是落实责任追究。2024年1月30日,党组书记、局长对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进行约谈;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政工人事股股长进行约谈,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三是积极整改。2024年1月30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免去熊军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职务。四是对全系统各单位任职情况进行系统清理,建立干部任职情况统计台账,没有发现其他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10.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的整改。

(1)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1月8日,组织所有支部支委成员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流程,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利用年终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各支委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每名支委成员与3名以上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谈话记录;梳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立行立改;三是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2023年12月12日至13日,机关党委副书记吴海昌带领机关党委委员、党办主任胡勇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开展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地方督促立行立改。

(2)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1月8日,组织机关一支部、二支部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规定;二是加大对各支部党建业务的指导力度。2023年12月12日至13日,机关党委副书记吴海昌带领机关党委委员、党办主任胡勇对各支部开展一次业务检查,梳理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投票情况,加强党建业务指导,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行立改。

(3)支委选举程序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2月6日上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分局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会,支部副书记秦国华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迅速落实整改。支部书记汪某某传达了巡察组反馈城区分局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整改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三是追责问责。支部书记汪某某对具体负责统计汇总的阮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对支部换届选举得票情况汇总表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整改完善。四是举一反三。2023年12月12日至13日,机关党委副书记吴海昌带领机关党委委员、党办主任胡勇到各支部开展党建督查工作。

(4)党建带团建效果发挥不明显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对青年工作的重视,局党组于2024年1月9日党组会专题研究青年工作,对全系统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等进行了部署安排。二是完善团组织建设,明确团支部书记人选,制定团组织工作计划,组建青年读书班,定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把系统内的青年干部凝聚在一起,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三是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到红安县烈士陵园、七里坪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观看大型红色实景剧《红安永远红》,引导青年干部在赓续红色血脉中强化使命担当、筑牢信仰之基、弘扬清风正气。

(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1月8日,组织所有支部支委成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带头到分管领域和驻点村讲专题党课;截止2024年元月,各党组成员分别到各自分管领域讲党课。三是加强督促检查。2023年12月12日至13日,机关党委副书记吴海昌带领机关党委委员、党办主任胡勇到各支部对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11.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与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快编制矿山出让相关报告,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出让条件进行审查,已于2022年12月编制了3个矿山出让相关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公示;二是勇于担当,积极整改。分管领导郑某某对照整改措施,及时召集相关股室,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矿山建设工作清单,责任到股室到人,同时争取县政府支持,将发改、征补办、林业、平台公司、属地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作为矿业权出让配合单位纳入进来,明确配合单位工作任务,并主动与市局主管部门沟通,对杏花乡破屋基、永佳河镇大山岗、八里湾镇刘家大屋矿区项目及时申报挂牌出让。及时向市局汇报我县矿业权出让计划,向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申请挂牌出让,争取加快矿业权出让时间。三是主动作为。2023年1月17日,我局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杏花乡破屋基矿山采矿权,2023年3月24日,我局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永佳河镇大山岗、八里湾镇刘家大屋矿区矿业权等两矿山采矿权,2023年3月2日,湖北森鑫矿业有限公司竞得杏花乡破屋基矿山采矿权,2023年5月8日,湖北铁投鄂东绿色建材有限公司竞得永佳河镇大山岗矿山采矿权、八里湾镇刘家大屋矿山采矿权等两处采矿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2275

中共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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