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安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3〕28号)文件精神,我们组织评审组对报名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评审,有以下22家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预审,现公示如下。

欢迎广大群众对审核结果进行监督,对其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茂财
电话:18771595613
红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