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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安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方式方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09:21    作者:·    来源:红安县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举报,现就举报方式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我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销售醇基燃料)、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行为)、工贸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按照《黄冈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0713-5182708)、电子邮件(hax688@126.com)、书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来访地址:红安县应急管理局。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企业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红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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