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近日,红安法院先后召开湖北永金精密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金公司”)、湖北佳叶名品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叶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这是该院受理的首批“执转破”案件。
永金公司于2011年11月11日在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精密机械配件加工、机械设备制作、精密铸件制作、钢结构加工制作等。经强制执行查明,红安法院受理的以永金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16件,申请执行标的总额为6400万元(不含利息、违约金)。永金公司已停业多年,名下财产有50余亩土地使用权、14000平方米的厂房及部分机械设备,预估价值为2000万左右。永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永金公司同意,红安法院将上述执行案件移送黄冈中院进行破产审查。黄冈中院裁定受理该案,并报请省高院同意后,将本案移交红安法院审理。
11月16日上午9时,永金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红安县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同步在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上直播。会上,合议庭通报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审理情况,宣读了受理破产清算裁定、指定管理人决定、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管理人就执行职务、债务人财产状况进行了汇报,并提请债权人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对破产程序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经当场表决和会后书面表决,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分配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议案及核查债权方案等均获通过。
佳叶公司于2013年6月17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主要生产经营地在红安县,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家居、家具、家饰生产、加工及批发兼零售等。经强制执行查明,红安法院受理的以佳叶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16件,涉案标的额共计60165021.52元(不含利息、违约金)。佳叶公司无银行存款、无车辆,但有70656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佳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红安县宇晟酒店有限公司同意,红安法院将上述执行案件移送黄冈中院进行破产审查。黄冈中院裁定受理该案,并报请省高院同意后,将本案移交红安法院审理。11月23日上午9时,红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佳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合议庭通报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审理情况,宣读了受理破产清算裁定、指定管理人决定。管理人就执行职务、债务人财产状况进行了汇报,并提请债权人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为依法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会上还设置了债权人提问、管理人回答等环节。经当场表决,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分配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方案等均获通过。首批“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永金公司、佳叶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红安法院将继续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跑出破产案件办理“加速度”,依法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市场,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延伸阅读
一、什么是“执转破”“执转破”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意后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制度。
二、为什么要实行“执转破”红安法院推进“执转破”工作,旨在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相互融合,将执行的强制功能和破产审判的清算、重整功能优势叠加、充分释放,将“单向转化,前后衔接”转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有效避免程序空转、资源消耗,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僵尸企业”的“出清”,有效疏通涉“僵尸企业”案件执行难“堰塞湖”。
三、如何启动“执转破”
“执转破”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