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式”执法暖人心
“你们以理服人,这罚款我马上缴,以后一定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听了税务干部详尽的解释后,薄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某说道。
近日,薄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某多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且不愿缴纳相应罚款。办税服务厅执法税务干部在了解情况后,向其耐心讲解相关法规:“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缴纳税款时,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期内未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连续三个月未进行纳税申报,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税务机关将按照《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相关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
“在过去的执法过程中,很多时候其实就差几句话的沟通。新形势下,如果不转变执法方式,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方式粗暴,即使适用法律法规再准确、程序再严格,也难以提升纳税人对我们的执法满意度”。这是红安县税务局党委达成的共识。
2022年以来,红安县税务局推行“说理式”执法,要求税务干部把说理始终贯穿于税收执法全过程中。通过准确把握“四理”要求,说清事理、说准法理、说明道理、说顺文理来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理法相融,赢得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