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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08 15:15    作者:.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 红安县医疗保障局


一、缴费时间

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4年红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三、缴费方式

1、手机APP缴费:楚税通APP(详见附件1)、鄂汇办APP、支付宝APP。

2、委托代征银行缴费: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3、电脑端缴费: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详见附件2)、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缴费。

4、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费。

5、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二级及以上)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优抚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等特殊身份对象需要回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6、新生儿原则上出生后90日内按相关规定在红安县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保费。202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应缴2024年度保费。

四、手机APP缴费操作说明

第一步: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缴(本人缴费)”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可以给亲人或其他人代缴医保费用)”。

第二步:核实缴费基本信息,核实参保经办机构是否为“红安县医疗保障局”,如果不是,请电话咨询各医保窗口就近选择医保窗口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各乡镇医保参保登记窗口及电话见下表)。或者微信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手机自助重新办理参保登记。(详见附件3)

第三步:选择“缴款”,即可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缴费证明自动保存可随时下载。

特别提醒:此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每年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可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请务必在缴费期内及时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

红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 1.“楚税通”手机APP代缴“城乡居民医保”操作流程


2.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电脑端代缴“城乡居民医保”操作流程


3. “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为自己或他人办理参保登记、参保暂停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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