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提出的3个方面11个问题,我局结合问题清单,逐项认真研究,狠抓整改落实,逐条逐项细化了45条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巡察反馈11个问题已完成10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巡察整改过程中完善规章制度7条,给予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其他通报批评、书面检查 、约谈等方式问责3人,追缴归位违纪违法资金1万元。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局党办全面梳理了2018年以来上级要求学习的与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的文件精神,完善学习制度,制定红安县农业农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集体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学习实效,并于2023年7月安排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以及2019 年、2020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等内容,集中进行研讨并交流发言。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活动。2023年6月16日上午,邀请县委党校宣讲团讲师对局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宣讲《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学习深入领悟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关键在党》等文章,并要求局系统党员干部结合本部门及自身岗位职责,撰写心得体会,集中开展学习交流研讨,确保学习活动铭于心,践于行。
2.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行部门职责有差距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于2023年7月9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作集中研讨、交流发言;二是按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023年截止目前,共组织召开《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会议》、《党建工作及“一下三农”活动安排》等党组(扩大)会议11次,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更好地发挥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制定完善制度。局办公室重新修改完善了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管理制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制度。
(2)一是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市场主体抢抓红安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红安苕”全产业链的历史机遇,依托将乡红集团围绕红安苕为主的种苗脱毒组培、种植、深加工、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及品牌运营等多维度综合型的经营模式,与全县200余个专业合作社签订了红薯订单协议,解决了产品销售问题。提高农民的收入。二是培育壮大产业龙头。1.发展壮大重点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初步形成对经济支撑性大、对就业带动性强,贯穿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产业集群,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2.狠抓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红苕、花生产业标准化、规模化、链条化、品牌化发展。三是开展企业招商。1.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建设项目。2.加快推动红安县农业电商平台项目实施,助力农业发展转型升级,促进地标农产品品牌建立、农产品销售和全民电商赋能。3.倡导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位一体”发展模式,实现品牌效应最大化和市场价值最大化。
(3)一是制定了年度目标任务。分年度制定了化肥减量增效的工作方案,明确减量目标、技术措施、工作保障等。二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倒水河畜禽养殖水环境专项整治。①我局高度重视畜禽污染治理,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关停拆除禁养区以内的养殖场616 个;②利用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对414个规模养殖场的项目建设完成验收,累计投入奖补资金3600万元。③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建成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2个,确保我县实际综合利用率达到9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5%。三是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2023年我局申报了《湖北省红安县金沙河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构建金沙河流域绿色农田生态系统,带动农村污染整治,利用农村污水收纳系统、建设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提高水体自我净化的能力。
(4)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执法大队共组织学习3场120人次,2月25日至3月1日在黄州区齐安湖参加农业执法法律法规系统培训,4月3日、5月5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通过培训学习,全队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理念、服务理念得到更新,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元至六月,执法大队通过日常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对全县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市场加强整治力度,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完成对全县106家种子农药肥料等经营门店检查任务,对全县48家畜牧、兽医、兽药、饲料进行执法监管。
(5)一是发展了多个蔬菜投资项目。蔬菜投资项目是蔬菜产业种植、加工、销售、农旅融合的龙头老大、链主企业。续建了七里坪镇富安绿色蔬菜基地等标准化规模化蔬菜基地:新建了红安苕特色蔬菜产业园。蔬菜项目投资建设有效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收益。二是多举措推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①促进产销对接。6月9日,组织52家市场主体召开了产销对接会,强力高密度无间隙促进产销对接,拓展市场,确保种出来的菜销完、销好。②建立农业互联网蔬菜生产服务信息化平台。共采集种植主体信息49户,加工销售主体信息13户,并将进行完成数据采集和程序设计,建成了信息化服务平台。③在品牌打造上实现大突破。重点扶持了种植型的“御品本味谷”牌青椒、“佳禾”牌红宝萝卜和荆芥;加工型的“老屋地”牌红苕梗红苕叶,“瑞沣农福”牌香菇、“将乡珍珠花”;流通型的“安大五星”牌系列蔬菜。新增了“两品一标”蔬菜认证2个。三是强化宣传。大力宣传红安发展蔬菜产业的巨大市场空间、优越地理环境、良好种植条件、较好的经济效益,一批老种植主体成倍扩大面积,吸引了一大批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投资发展蔬菜产业。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各涉及二级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将红安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红安县水产局更名为县农业技术促进中心,主要负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环境整治,渔业、农机等农业项目规划建设等工作;将红安县畜牧兽医局更名为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承担畜牧业生产发展、结构调整和一二三产业融合,指导畜牧兽医科学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动物疫病防治、饲料饲草和秸秆饲料化利用与推广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认证等技术服务工作。二是制订了“三定方案”,已报县委编办审批,将涉及二级单位人中编制核定到人,确认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31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6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7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36人。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强化意识形态专题理论学习。已于2023年7月9日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工作相关制度、文件精神,党组成员认真研学后展开讨论。局党组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提示。在2022年要求各班子成员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对各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完善局舆情管控工作制度,守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我局已修改完善《红安县农业农村局舆情管控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实施,并按管控内容开展工作,2023年已发送植物病虫情报3次,处理畜禽粪污利用率达87.17%,联合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筛查1次,群内发送地域性自然灾害提醒14次。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召开党员警示教育大会。2023年来,已召开4次全系统党员警示教育大会,并将近年来发生在我局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公开进行通报,用身边的人、身边的案例警醒身边人。二是发送廉政教育工作提示。局党办先后于2022年5月12日、12月8日2023年1月20日对各机关股室、二级单位发送工作提醒函,2023年7月在全局进行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各党支部书记经常性对支部党员进行教育提醒,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2023年7月7日上午,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6.关于“派出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三重一大”理论学习。2023年5月11日,局党办已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开展“三重一大”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县纪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工作提示函》要求。2023年以来,局党组严格按照要求,在确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一天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并告知事项相关议题。2023年7月已先后2次邀请纪委监察委员传达会议精神,会后形成会议记录(纪要)文书作为印证材料报纪检组存档。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一是召开作风整顿动员会议。2022年12月15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召开动物检疫员、乡镇协检员作风整顿动员会议,要求各乡镇动卫生物检疫员自查、自省,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纠偏纠正,坚决杜绝违规出证,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廉政纪律。二是制定《红安县动物检疫工作协检员管理制度》,规范检疫行为。2023年农村事业发展中心成立4个专班,对乡镇协检员动物检疫情况采取查看资料、检疫申报台账进行监督检查,对养殖场检疫情况进行调查。监督检查发现,自整顿动员会后协检检员服务意识有较大提高,检疫更规范。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中心利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期间,调查产地检疫员出证履职情况5次,共26个养殖场,没有发现吃拿卡要和其它违规现象。将出证平台由原来每月监控1次,改为每月监控3次,目前,没有发现出证异常情况。
(2)一是调整账务。针对2019年8月30日3#记账凭证,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华河农技服务中心已重新做了报账处理。二是持续加强财务管理。针对2020年4月30日3#记账凭证,违反规定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支出4500元,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完善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6月12日组织全局系统所有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政策、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杜绝违反规定用现金支付公务费用现象的发生。
(3)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制。每月学习资料汇编成册,保证每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交流发言研讨材料、学习信息健全完善。2023年截止目前,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并按时向宣传部报送一学一报,学习资料已全部装订成册。二是定期发送学习提示。定期提示局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活动不流于形式,扎实开展。
8.关于“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修订完善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局办公室已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补充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重新修订局“三重一大”制度,细化该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注重“三重一大”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通过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我局落实了事业编制实名制,并于2023年7月10号召开了人事安排党组会暨新入职人员见面座谈会,会上已讨论通过一名同志为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二是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局班子成员严格决策程序,要求各分管工作领导针对涉及到三重一大事情时,及时向领导申报,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尾表态等规定,会议记录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并注重档案的收集完整和保管。
9.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一是严格按要求执行民主生活会各项流程。2023年2月,我局严格遵照民主生活会各项流程规定,重视会前学习、征求意见、撰写剖析材料、交心谈心等重要环节,按要求邀请县纪委同志参加本单位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和监督,切实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并将长期坚持。二是会前发送民主生活会工作提示。会前提示各党组成员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谈深谈透,提意见时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23年1月9日组织局系统各基层党支部在局五楼会议室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局系统各党支部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及相关规定学透熟记。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展开各党支部书记在会前要审核把关组织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工作,重视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交心谈心,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重要环节,确保组织生活会各项流程环节不漏一项。
10.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一是召开党组会议。2023年7月10日下午局党组召开了人事安排党组会暨新入职人员见面座谈会,会上已讨论通过一名同志为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副股长(主持工作),以及其它岗位的初步人选。二是开展全面自查。经查,我局机关种植业股负责人已近退休,需重新侯补负责人,局属二级单位农业技术促进中心、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班子成员没有配齐,下一步将结合“三定”方案规定职数,有序开展补缺调整。
(2)对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不够重视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学习。2023年5月31日局召开局领导班子、机关全体、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已将红组通(2023)10号关于印发《红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进行了学习,二是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责令郭某、王某两位工作人员对出国出境情况进行了说明,学习《红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文件精神,并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对时任人事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作出了情况说明。
(3)一是形成倒逼机制。已组织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政工人事干部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熟悉了干部选拔流程。对2023年4月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的干部,开展全面倒查,落实责任。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已将程某2021年10月提拔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副主任的任免等材料提交组织部归档。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自查自纠。对2022年3月28日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干部任免工作会议记录进行了自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当事人已作出书面检查。经查阅干部任免工作会议的记录本,发现人事股未使用组织部发放的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记录本,而是使用普通的会议记录本,且多处存在涂改、缺页、记录不规范等情况。局党组经研究同意将新引进高素质人才一名充实到政工人事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台账。对2019年以来拔任使用的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经查,发现部分任免干部的纪实材料保管不全、存在缺失情况,已建立了台账,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下一步工作中,人事股将严格按照《红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定专人用专用干部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
(5)局人事股已对该35名部管干部人事档案缺失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对每个人档案中缺失内容列出明细清单,经查仍有19人的档案资料部分缺失,已要求当事人于7月20日前补充到位。因个人原因到期未补齐的,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说明并签订承诺书,此项工作正在整改中。
11.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一是2023年,局党办多次在局党建群发送工作提示,要求局系统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二是进一步完善学习监督机制。局党办坚持每半年检查一次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2023年6月19日,局党组书记黄晋军同志召开局系统各支部党建工作暨县委巡察整改会,会上对局系统各基层党支部党建资料进行了检查。
(2)一是建立县农业农村局谈心谈话制度。局党办已印发《县农业农村局谈心谈话记录表》,提示局党组班子定期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留存照片及文字记录存档。2023年7月,已组织局领导干部在局系统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二是利用时间节点组织学习、开展活动。2022年底,利用支部换届契机,组织局系统各退休老干部支部开展了集中学习,2023年每月在局党建群里发送学习资料(包括局离退休干部支部),并提醒局离退休干部股利用端午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开展兴趣活动,提升老干部归属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农业农村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185438。
中共红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