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林业局党组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通过整改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1条,其他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约谈等方式问责10人。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精心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带头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集体研讨和系统学习,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7月5日,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来自县委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县委党校青年教师贺亚维,以题为《贯彻“五个牢牢把握”走好新征程赶考路》为与会人员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辅导。
二是按照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红安县绿化委员会制定下发了《2023年度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暨全面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红绿字〔2023〕1号)文件,进一步健全“增绿、护绿、用绿”长效机制,实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推动我县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三是结合全省油茶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全县已完成落地上图规划,其中国有林场的油茶低改已全面覆盖,2023年我县国有林场(苗圃)油茶扩面提质增效行动低改任务完成4539亩。
四是将2020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列入2023年6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进行了补学。制定了《红安县林业局2023年——202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应对机制。
2.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真正用《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新修订完善《党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意见》,进一步规范局党组的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要求。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月定期向班子成员征集局党组议题,“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前,深入调研,充分酝酿,优化方案,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是根据省关注森林活动执行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北省森林城市(县级)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5大指标体系、30个测评标准和需要提供材料清单、省级核查方法,逐一开展督办督查,认真开展模拟省级验收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开展整改。积极推行林长制,建立日常工作督办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安排有督办。加强林业产业链建设,对照产业链工作目标,建立产业链工作台账,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形成“闭环”。对工作目标未完成的,进行通报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三是创新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把文旅融合作为壮大第三产业、优化经济结构、加速县域发展的重要引擎,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探索构建起“红绿相间”“古今相融”“工农相济”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其中“红绿相间”就是要整合红色资源,打造碧水景观。其中县北充分挖掘“八月桂花遍地开”的历史底蕴,以发展桂花为主,把红色文化世世代代传下去;县南按照我县市树市花发展规划,利用5年的时间大力发展榉树、银杏和梅花、映山红等市树市花,打造成为全市最大的“市树市花之乡”,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让特色树种在我县形成规模,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积极创建森林城市。通过创建省级甚至国家级森林城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把乡村建设成为具有宜居宜游、“红绿相融”的优良自然的生态环境,使自然、文化、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适度的利用。
四是对全体生态护林员分批进行手机APP业务培训,提高其操作能力和工作责任感。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签订履职责任书,建立工作与工资挂钩的工作机制。定期通报生态护林员上线情况,对长期不履职的生态护林员实行解聘。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安县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红办发【2021年】6号),聚焦以红苕为主的1+5特色主导产业链,立足林业工作,大力发展茶叶产业和油茶产业。积极争资立项,加强茶园基地抚育管理和油茶低改。加强招商引资和本地企业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带动性强的油茶龙头企业。主动挖掘其他林业特色产业,不断支持发展壮大。
六是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配齐配强林业执法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先批后建的林地管理政策,压紧压实乡镇林地属地管理责任,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图斑的发生。制定《关于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七是抓好疫木清理“回头看”和“即死即清”,严格按照疫木除治技术流程和“五个一”技术标准进行除治;林防办加强疫木清理质量督查;在疫木清理窗口期,各乡镇、村组派专人跟班作业监管,严防疫木流失,确保清理质量。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时组织开展科学防治。加强检疫执法和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防止疫情扩散。
八是完善林业技术服务推广管理制度,对具体服务推广程序加以规范,明确服务推广的任务,并根据实际持续优化相应的制度,保障林业技术服务推广工作的高效落实,避免在植树造林中存在违反 “适时适地适树”的基本技术规程的现象。根据林业生态建设的需要,合理选择并整合各种先进的林业技术,规范林木种苗生产、植树造林、森林培育、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调查等林业技术,制作林业技术手册,让广大基层人员根据手册的内容进行技术服务与技术推广工作。以基层服务推广队伍建设为基础,打造一支观念创新、专业基础好、技术水平高、推广能力强的优秀队伍,在此基础上丰富推广服务方式,通过建设示范基地、利用信息技术、借助新媒体技术等方式来拓展林业技术服务和推广渠道。深化林业技术成果转化。推动院地深度合作,共同探究先进的林业技术的实践应用路径,合理制定培训方案,提高林农的林业技术水平,促使林农准确把握林业技术,提高林业技术成果转化率。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加强与森林公安的沟通与衍接,县公安局、县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更加紧密的“林长+警长”协调联动机制。
二是发挥乡镇林业站前哨与配合作用,让林业站参与林业执法工作。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落实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签订履职责任书,建立工作与工资挂钩的工作机制。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村级主体责任、林业站监管责任,形成责任链条。把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关,建立绩效管理机制,严格加强管理。在县防火办的统筹下,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研究内容,全年至少研究2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谋划2023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隐患。认真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基层支部、主责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制定《林业局网络舆情引导和防控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涉林舆情引导和防控工作,构建监测研判、核实处置、协同引导管控一体化、全闭环的舆情导控工作体系。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开展舆情处置能力提升培训。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认真总结。专题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二是专题学习《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强化制度管理,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纳入制度管理,加强日常管理。
三是学习党内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制度管理,将廉政谈话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内容。
四是学习有关酒驾文件精神和处理处分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酒驾、赌博等违法违纪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对有酒驾、赌博行为的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6.关于“派出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专题学习,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二是参加会议,参加派驻单位领导班子重要会议,参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管理。
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同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谈心谈话,听取对监督对象的反映,及时发现监督对象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四是听取汇报,听取派驻单位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汇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醒纠正。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有关规章制度,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管理。
二是专题学习关于对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管理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一对一”教育帮扶等工作。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建立台账,进行严格管理。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学习记录定期检查。
四是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培训,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财会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开展经常性的财务抽查,加强督导,现场指导,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修订完善《林业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财务管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对老君林场领导班子进行约谈。建章立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二是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提高对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重要性、严肃性的的认识高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程序。精心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以诚相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两个生活会开出成效,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解决问题、促进提高”的目的。
9.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2023年7月2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局分管领导与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2023年7月25日,局分管领导与紫云寨林场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2023年7月7日,县林业局机关股室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黄组通〔2017〕85号)、《关于印发〈红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组通〔2023〕10号),解读政策规定,强调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局政工人事股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林业系统共计备案987人,其中办理出国(境)证件112人,集中保管证件90人,证件过期并写遗失说明22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红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组通〔2023〕10号),并严格按照红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台账,做到实时更新。
二是2023年7月19日,局政工人事股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2023年7月6日,县林业局机关股室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深对《条例》各个部分、各个环节的理解。2023年7月,对熊某等2名同志提出调整方案,与县委组织部对接计划于9月底前调整到位。全面梳理林业系统正股级干部任职年限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建立人员情况台账,未发现类似情况,后续将按时更新台账信息,及时优化调整,有序进行轮岗交流。
三是2023年7月19日,局政工人事股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2023年7月20日,县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强调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023年7月18日,局分管领导对政工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并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一步不少、程序一步不错、流程一步不偏。局政工人事股对2018年以来所有调整干部进行全面梳理、查核,2018年以来林业系统共计调整干部23人次,职级晋升10人次,职务任免13人次。经倒查,未发现类似情况,并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资料重新梳理规范。
四是2023年一季度县林业局已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查补规范》,对照缺失清单进行查补,逐一销号。
10.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一是规范“三会一课”活动。对“三会一课”进行全程纪实,注重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工作的落实。加强活动记录人员培训,提高记录人员水平和能力。党组成员带头上党课,每年至少到分管单位上一次党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支部书记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约谈提醒。
二是开展一次调查摸排,摸清底数,为支部换届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进度安排。积极开展基层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要求完成换届工作,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支部换届工作。
三是坚持标准,决不随意做“加法”。在民主评议党员时,明确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基本标准,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单位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对当事人开展约谈提醒,责成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党支部深刻检查,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再度发生。
四是以党建为主题,开展参观传统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扩大党建活动的渗透力,深入挖掘党建活动的内涵,激发党员的积极性。结合实际,增强党建活动的针对性,把党建活动的设计和实施融入到林业生产实践中,引导党员参与党建活动。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五是定期召开团支部会议,及时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团支部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对青年的培训和教育,定期开展青年读书班活动,提高青年大学习参与率。组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建苏社区五城同创、清河行动等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林业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1308。
中共红安县林业局党组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