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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06 10:19    作者:.    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政数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5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政数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经过整改,专项检查整改共谈话提醒、批评教育5人次,责令书面检查5人次,责令相关股室作出检查2次;共制定完善各类制度4项,其中新出台1项,修订3项;共开展有关专项治理1次。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5月29日,在局301会议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数字政府等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到每月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之中。二是7月3日,通过第7次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放管服”改革指示精神,结合职能职责,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三是印发《红安县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并定期联合网络维护供应商对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排查和杀毒。

2.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行职能职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37个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放工作提示,明确进驻事项,并签署工作责任书。通过对政务中心部分区域为期一个月的施工改造,8月1日起,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正式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时税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到位。目前,民政婚姻登记和车管业务因场地限制设立分中心,各单位应进服务事项1888项实现全部进驻。二是我县自建的房管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已完成数据贯通。国省垂系统对接需上级部门统筹,目前我县采用人工传输方式实现数据共享。三是将“好差评”指标体系纳入相关责任单位“一网通办”考核,定期通报相关县直单位、乡镇(场、处)“好差评”结果,并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四是高桥镇、太平桥镇、永佳河镇因便民服务中心施工进度原因影响事项进驻进度,目前已全部新建(改建)完成,并实现事项进驻率100%。五是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定期对政府网站及新媒体账号进行日常巡检。在2023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中红安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两个方面均无问题。六是加强对12345政务便民热线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完善热线转办和跟踪机制,按照职能职责,及时转办工单,并对各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定期进行通报。七是集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发布《关于集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征集公告》,营造氛围,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度。今年以来,共对85个项目进行梳理,发现问题7个,处理问题1个,移交线索6条,与交通局、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搭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人脸识别”监管系统,加强标后履约监管,目前1个项目“人脸识别”监管系统已安装完毕,已有54个项目录入系统纳入监管范围。八是自今年3月起,对进场评标项目(包括客场)的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执行“一标一评”考评制度。截至目前,共对28个项目158名评标专家,39个项目14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评,其中对1名迟到评委进行一般不良行为记分,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红安县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公示表》。分别在4月和6月为评标专家召开两次政策法规业务培训会,邀请省成套公司业务人员采用以案释法方式为评标专家进行答疑解惑。严格评标专家库的进入和退出程序,配合市局完成对65名入库专家个人信息资料的初审,每年度定期对库内专家进行清理,并对名单进行公示。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因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有限,故现阶段各股室工作由局属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牵头负责。截止目前,对5个股室负责人均已明确。二是印发《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各窗口单位均按要求配置办公用品和人员,部门间各司其职,暂未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三是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858项(业务办理项),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81.45%。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跑0次事项1256项,占比67.6%,跑一次事项602,占比 32.4%。1782个办事材料标记“免提交”,100本证照之外的146个申请材料标记“硬减”,减材料比率达26.7%。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通过2月28日党组会,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樊某分管保密工作,并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组会定期研究。二是以局党组名义印发正式文件向县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主体党日、党组会等会议议题,每季度研究部署一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分工,定期对本单位各类消防设施及其他风险点进行摸排。由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和管理,并定期联合网络维护供应商对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排查和杀毒。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 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等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制定谈话记录表,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7月份,开展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的廉政谈话,共计谈话4次。8月初,3位局领导分别对新进干部职工和全体年轻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累计30余人次。二是印发《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每天安排4次打卡,严格考勤,内部不定时巡查,做好巡查记录。政数局统筹的综窗人员每天两次通报,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情况每周一次通报,大厅显示屏公示,每季度通报至各窗口单位。

6.关于“派出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2月28日邀请县第三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党组会,为我局班子分工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出宝贵意见建议。7月20日,邀请纪检组同志来我局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存在的漏洞和短板提出具体举措和要求。2023年以来,党组会议题确定后,均向县第三派驻纪检组报告,并将党组会会议纪要报纪检组备案。二是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第三派出纪检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形成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全力扫除监督盲区,真正实现监督无死角。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巡察反馈未登记固定资产科目进行登记,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单位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漏补缺。二是对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大楼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梳理,该项目有工程增量,经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该工程进行造价结算,存在工程增量352.79万元,故表面上看已超额付款52.04万元,实则还未支付到位。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工程造价验收正式报告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三是对差旅费报销时间在前,审批时间在后的报账程序不合规问题进行核查,就该问题具体缘由进行情况说明。四是强化对工费经费管理,除按要求可列入行政经费核算的工会活动费用外,其他一律做入单位工会专项科目。五是已对问题进行核实,根据“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应考核工作需要,经县领导同意,在装饰装修工程未验收情况下提前进驻使用。六是加强机关业务知识学习。2023年4月3日通过四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充分认识反对形式主义的极端重要性。强调民主生活会会前,由办公室对各班子成员材料进行初审,局党组书记对材料进行终审把关。办公室统筹各条线上会文件,合理安排专题会进行传达学习,避免单次会议传达文件过多等类似问题。2023年5月29日,针对巡察反馈固定资产未登记、个别差旅费报销程序不合规、工费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上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并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机关工作条例制度以及《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职工爱心消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强调工作程序,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严肃性、自觉性,提升政工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七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固定资产登记工作程序,有效促进机关后勤建设步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八是加强窗口考勤管理,印发《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每天安排4次打卡,严格考勤,内部不定时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九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规范工作流程。

8.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完善党组书记廉政谈话工作制度。2023年5月份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已分别对3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9.关于“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班子成员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班子的建设和单位的发展各自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通过2023年四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充分认识反对形式主义的极端重要性。强调民主生活会会前,由办公室对各班子成员材料进行初审,局党组书记对材料进行终审把关。办公室统筹各条线上会文件,合理安排专题会进行传达学习,避免单次会议传达文件过多等类似问题。

10.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通过全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通过全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已有4人到岗。目前5个股室均有正式干部负责。6月7日,县政数局办公室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与余某取得联系,并在2023年7月13日办理好遗失登记。建立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制度,做到“应备尽备”,对新进入人员第一时间及时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并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6月7日,局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5月29日,在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上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政工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6月7日,局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四是5月29日,在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上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鄂组通〔2001〕58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组发〔2016〕29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解读政策要求,强调工作程序,提升政工干部队伍业务能力。6月7日,党组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办公室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五是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对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核查所有入档材料。截止2023年7月底,已补齐3人入团证明、4人99版履历表、1人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人干部培训资料及证明。

1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3月6日,通过三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党章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熟悉了解支委选举过程规定。经核实,目前支部委员合计5名,与县直属工作委员会批复支委名额保持一致。二是组织学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文件精神,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程序。三是已于2022年1月,安排李某(中共党员)负责党建工作。四是对进驻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信息进行梳理,摸清党员底数,全部进驻人数155人,其中党员58人。五是积极培育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于2022年底上报有入党意向干部5人。2023年以来,对入党意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7人次。六是适时组织召开政数大讲堂,为青年干部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2023年以来,共计召开政数课堂5次。组织团员开展“青年大学习”1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6156。

中共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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