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5月4号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人社局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12个问题已完成10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巡察过程中共移交信访件4件,已办结 4 件,办结率100%。通过整改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7条。通过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约谈,退赔等方式问责22人次,追缴归位违纪违法资金22.019万元。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坚持“思想引领 学习在先”机制,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2023年6月5日,组织局属各支部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开展深入学习,并对报告中涉及人社工作要求开展了专题研讨。二是按照“湖北人才周”活动安排,开展了“千企进百校”“职引未来—2023年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青春就业 职引未来”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专场线上直播带岗等一系列人才服务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力做好职称申报工作,截至6月份,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4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57.17%;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30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69.44%。三是制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班子成员都针对学习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开展了专题研讨。
2、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完善《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二是针对社保基金欠费催收不力问题,积极争取县政府重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对“新机保”准备期各参保单位应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应发放退休费、新老机保重叠期已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已发放退休费进行全面结算,截止6月30日已清欠400万;5至6月份对15家未改制企业送达催缴基本养老金欠缴《工作提示函》,确保应收尽收,同时以报告的形式,督促县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划拨所有欠缴社保基金,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讲进园区企业活动20余场,发放社保惠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宣传册及社保经办办事指南100余份,今年上半年,经济开发区已新增参保企业40余家,新增参保职工650余人。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叉车驾驶员培训12期,337人取得从业操作证,农村种养殖培训16期,947名学员完成培训;对122名有就业需求的培训学员开展入企送工活动,促进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上半年共召开54场招聘会,成功就业4615人。四是积极创新育才留才办法,2023年5月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前往湖北、贵州6所高校开展校园专项招聘,同时在高校网站主页及县人民政府网上广泛宣传,校园招聘取得良好效果,共计招聘4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其中医疗卫生专业35人,教育教学专业5人。按照市人社部门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3月参加2023“百校引才、江夏圆梦”武汉纺织大学专项招聘会,积极宣传我县人才引进政策,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数79人,报考人数达到400余人,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数26人,报考人数达到2000余人,创历史新高。五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今年上半年联合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生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4次,省人社厅“劳动力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一次,对34家用工单位开展了劳动用工检查;对107家用工单位现场实施未成年专项执法检查;同时通过湖北省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对106家用工单位实施劳动监察网上年审。凯环电子、鸿城壹号院一期项目五号楼项目两起欠薪案件已依照法律程序履行完毕,目前案件正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下步处置中。六是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转出,以及就业见习补贴等事项已纳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实现“不见面”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生存认证系统自2022年8月起,已与“省集中和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以及微信“湖北12333”公众号和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等手机APP自助认证模式实现了数据互通与共享。目前已关闭原来使用的北京曙光易通认证系统平台和银海社保信息系统业务操作平台,使用新型的“社会保险生存认证政务经办系统”,方便与手机APP自助认证服务模式及时进行数据共享。七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发布红安县人社局政务服务事项共284项,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立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综合窗口、一事联办6类办事窗口。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等深入到窗口,找群众办事难点,提高服务效能。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县编委(红编发[2022]34号)批复成立的红安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红安县就业培训中心(红安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已于2022年12月28日挂牌,红安县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红安县人事考试中心机构人员都已落实到位,在正常运行中。二是规范人员调动。严格控制机关人员总量,采取岗位交流、调整、提高工作效能等方式控制机关人员使用,逐步消化混编混岗人员存量问题。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称股负责人都已配备到位。2022年12月熊怀同志担任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股长;2023年4月12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吴吉珊同志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称股负责人。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印发红劳险〔2021〕4号文件,规范了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制度,对原来调离人员的权限作了删除处理,对待遇发放与待遇资格进行了人岗分设,二是经查核,2021年至2022年退休人员没有违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情况。三是全面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每月初通过“镇人社业务工作群”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各村及时上报《死亡减员调查表》,每季度不少于1次进村入户宣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法规,提升群众社保基金安全意识,杜绝超领、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发生。积极和违规冒领养老金当事人沟通,主动上门说明“违规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危害性和依法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下达《稽核还款通知书》,对不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还款的人员,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进行强制执行。涉及7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3.49万元,已全部追回。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打好意识形态阵地战。五是2023年4月12日,经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吴吉珊同志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称股负责人。人才交流中心已与劳动就业管理局合并成立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其业务职责已划入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股,许国专、李志兰两同志负责人才服务股工作。六是2022年12月份,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扩建改造,按标准配备了档案库房3间,面积90平方,密集架28组,安排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办理人事档案业务;2023年7月县城乡居保局对参保7660份、注销2739份档案资料按照“一人一档”进行了装盒整理,规范存放在档案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派出监督质效不高,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5月19日,印发了《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局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2023年7月7日,组织召开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系统内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观看了警示片《沉迷》;发放了基金风控手册,局党组书记讲授廉政党课并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三是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7名同志进行“一对一”教育帮带,采取跟踪了解,谈心谈话等方式帮助放下思想“包袱”,改进提高。四是在系统内开展“不担当不作为”政务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实际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专项政治成效助推干部转作风,优服务。五是局政工人事股对党史学习读书班资料汇编中出现不同版本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城乡居保局党支部书记对党建述职报告照搬照抄上级部门材料,所述内容与实际严重不符问题作出书面检讨;制定完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党支部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党委(党组)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的学习,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规范有序开展。
6.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2023年以来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监督执纪责任。一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通过列席党组会、查阅党组会议纪要、日常开展廉政谈话、会后跟踪落实问效等措施,推动人社局党组议定事项落到实处,上半年列席党组会7次,查阅党组会议纪要10余份,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开展纪律作风检查,聚焦人社重点工作,不定期到窗口部门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了解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强调工作纪律和要求。三是开展节假日监督提醒。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春节等重大传统节假日,及时在人社工作群发布廉洁过节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四是强化专项监督,紧盯社保基金提升年专项整治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热点问题,每月跟踪工作进展,通过参加专项工作推进会、联合开展督导、约谈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等方式,推动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提升整治成效。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就业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控制,公益性岗位补贴下调到每月1000元的标准,公益性社保补贴调整为原来标准的50%。二是2023年5月与徐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7月10日正式将老校区腾退并返还给红安县技工学校。三是对2020年度4名领取安全生产监察津贴和5名报销信访津贴对象进行了自查清理,已清退22380元,今后将严格执行人社部函〔2012〕55号和人社部发〔2009〕177号文件,规范发放安全生产监察津贴和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四是2023年6月8日,组织各乡镇中心负责人、报账员开展了财务业务培训,学习了《红安县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红人社函〔2021〕4号)文件,发放了《会计真账实操》相关书籍。五是局规财股对差旅费报销标准和政策进行了宣讲,局党组研究决定各乡镇人社中心年度下乡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封顶。
8.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修订完善《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提高党组议事质量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印发《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局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4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股室)人员谈心谈话9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
(三)反映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9.关于“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2年12月28日,红安县劳动就业局与县人才交流中心合并成立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二是组织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修订完善《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并全程接受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三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优化。四是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直截了当点出问题,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召开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是督促局属机关保险、就才中心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整改,组织局属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相关要求,从严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10.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机关重点空缺股室负责人进行了配备,2023年4月12日,经县人社局党组研究,陈齐明同志作为政策法规与政务服务股负责人、吴吉珊同志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称股负责人。二是用好用活空缺编制资源,充实单位人员力量,申报参与了红安县直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红安县直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计划13名,目前已招录高层次人才1名。三是2023年7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县就业培训中心超职数配备干部金旺发、李小东,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超职数配备干部徐晓春、肖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超职数配备干部王朝辉,县劳动保障监察局超职数配备干部刘巍、徐畅等同志进行了免职。四是2023年5月25日,对宋运红同志超范围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了倒查清理,责令所在单位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约谈,结合巡察反馈,县人社局政工人事股对系统股级及以下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使用证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根据查核情况,系统共有76名干部职工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其中8名科级干部证件已按干部管理权限交县委组织部保管,68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85本在局政工人事股保管。经查,2020年至今没有其他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不严格情况。五是2023年6月28日,按照程序对2022年10月27日党组研究郑绪文等副股级干部职务任免文件发文时间进行了规范和修正,县人社局政工人事股对2019年以来选拔任用的5批正、副股级干部,从动议提名到正式任职全过程形成的纪实材料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对任免谈话记录没有及时整理,谈话记录不规范等问题都已整改到位。六是对吴双全等8人任副股级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刘能凤等3人的年度考核表,胡小欢等2人的99版干部履历表已按要求进档;吴双全、吴恒芳、沈红文、肖博职后学历资料不齐,不能认证认定学历,已对其档案专审表中学历信息进行更正,秦红霞职后学历已认证认定。
11.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八里人社中心党支部长期未开展组织生活和县技工学校党支部党员徐某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责令两个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并督促其迅速规范整改到位。二是县人社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对反馈党小组党员发言材料雷同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局政工人事股不定期对各党小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扎实开展党小组活动,并如实规范做好活动记录。三是将团建工作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以党建带团建,积极组织开展团建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四是局政工人事股每周将学习任务发到人社工作群,督促提醒系统青年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并做好学习情况汇总,提高“青年大学习”参学率。
12.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浓”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5月与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7月10日正式将老校区腾退并返还给红安县技工学校。二是7月3日至7月10日,工作人员赴高桥各村督办相关事宜,将《高桥镇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人员花名册》及《稽核通知单》送至书记手中,督促各村、相关人员及其家属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倒欠超领养老金人员及家属责令限期整改,截止7月20日,已收注销资料355人,已完成注销手续105人,收回倒欠资料190份,已追回重复领取、冒领社保基金162911.71元。三是及时梳理各类信访问题,按照问题诉求由相应领导进行包案,明确责任单位,对相关信访件就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持续开展问题核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通过带案下访、主动约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尽最大努力,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做好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减少信访矛盾上行,防止越级访、重复访的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1438。
中共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