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攻坚,发展和改革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3个方面11个问题,其中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通过整改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条,约谈1人。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反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安排学习巡察指出和自查找到的未学习内容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议精神等文件。二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根据《中共红安县委宣传部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3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红宣发〔2023〕2号)要求,制定我局《2023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红发改党组〔2023〕5号),加强对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的学习。三是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安排1-2人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发言,强化知行合一,深化学习成果。
(2)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有差距。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2年度,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成绩70.04分,在全省县(市、区)排名第68位,较上年度前进18位,全市排名第8位。5月6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红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红办文〔2023〕9号),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环境组、市场环境组等“一办七组”。我局安排两名党组成员、副局长,两名业务股室人员常驻营商办。按照月调度季通报的形式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截至目前,140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已完成100项,正在推进40项,完成率71.4%。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红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5月1日,黄冈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全县51家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已全部进驻平台,同月省信用信息平台已停止黄冈市县级相关单位登陆端口。5月6日,县信用办已向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送《关于召开黄冈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操作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报送信用信息填报人员名单并统一参与培训,已收集并制作名单。5月17日,已向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送《关于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员名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已收集并制作名单。4月20日,已印发《红安县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要点明确了要围绕信用平台建设,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共享管理体系,明确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承诺信息归集、特定信用信息归集、依法依规实行失信约束和惩戒等社会信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截止7月20日,我县双公示信息入库合规率为100%,7月份累计上报数为67条,迟报数5条(县卫健局),迟报率为7.46%。三是我局未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9个事项分别是序号414--422,其中序号414-416没有此类事项的申报;序号417-418事项是每年要经过县人大常务会和县人大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故此事项不涉及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序号419-421事项属于现场办理事项;序号422事项由专人负责。如有涉及以上9个事项,我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人员会热情接待做好服务引导解释工作。
(3)“学习强国APP”利用率不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7月10日,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党组书记、局长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强国”的重要性,强调“学习强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权威、最全面的信息平台,要利用碎片化时间加强学习,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通过抽查,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强国”APP年度积分均已破零。
2.关于“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政策把握不精准。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通过对建设内容的调整,部分项目燃气及排水管道等内容占比达40%,并继续按照要求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目前,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已下达919万元。二是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有4个项目成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金额为7000万元。
(2)县域经济基础不牢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项目谋划和招引力度加大。谋划实施2023年政府性工程110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95.72亿元,2023年度计划投资77.52万元,目前已开工58个。2022年来招引5000万元以上项目67个,目前已开工33个,已投产4个。二是项目入库进度逐步加快。今年来,加大入库督办力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督办,目前1-6月入库项目76个,总投资67.25亿元。三是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坚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推进投资结构调整,以投资结构调整促产业转型升级。2022年,工业投资增长115.4%,占全部投资比重42.6%,同比提高18.1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24.8%,占全部投资比重21%,同比提高9.4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由21年同期占比的38.5%下降到19.7%,投资结构更加趋于合理,改变了过渡依赖房地产的不利局面,工业投资引领格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四是县域经济稳步提升。深入研究分析GDP、固定资产投资、其他服务业等指标,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按照增长目标、当前急需关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建议逐个月度、季度分析预警,2022年2022年度,全县在湖北省县域经济考核三类县中排名第13位,比上年度进4位,在黄冈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中排第7位,比上年度进3位。
(3)统筹协调项目力度不够。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积极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出台了《红安县重点项目建设调度工作制度》,多次召开红安县项目建设督办会,出台《红安县项目秘书考核办法》,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二是截止2023年6月,全县在库项目203个,剩余总投资191.34亿元,其中有效投资项目172个,剩余有效投资120.52亿元。172个有效投资项目1-6月完成投资额39.79亿元(当月5.4亿),增速6.2%。
(4)重大工业项目入库少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围绕五大主导产业,科学制定工作任务,全年计划新签约项目72个,协议投资额400亿元,目前完成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39个,协议投资额255亿元积极推动项目入库。二是制定每月项目入库清单,召开项目入库督办会,协调推进项目入库。1-6月,全县新入库项目76个,总投资67.26亿元,5000万元以上新入库项目28个,总投资58.9亿元。其中政府性工程30个,总投资20.22亿元,占比30.1%,民间投资项目46个,总投资47.04亿元,占比69.9%民间投资中工业投资项目33个,总投资9.77亿元,占全部民间投资项目比例20.8%。
(5)投资结构不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着力有货投资结构,进行红安县拟申报入库和拟开工工业项目摸底,并制定详细的计划。补充完善《2023年政府性投资和民间投资拟开工、拟入库项目清单》,1-6月完成投资额39.79亿元(当月5.4亿),增速6.2%。其中工业投资15.66亿元,占比39.42%;工业技改投资2.71亿元,占工业投资的17.33%;房地产投资5.41亿元,占比13.6%。民间投资项目完成投资25.6亿元,占比64.3%,其中工业项目78个,占民间投资项目个数的66%。
(6)项目储备不足。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建立《红安县2023年5000万元以上拟开工项目清单及投资计划》并根据实时情况修改完善。针对每月开工入库项目召开督办会,全力推动项目开工入库,1-6月,全县新开工项目113个,总投资136.86亿元,其中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53个,总投资126.4亿元。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开工3个,总投资32亿元。1-6月,全县新入库项目76个,总投资67.26亿元,5000万元以上新入库项目28个,总投资58.9亿元。
(7)个别重大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提请领导重视进行督办,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入库,一二季度县委书记两次代表红安县在全市集中开工大会上交流发言。2023年上半年,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开工3个,总投资32亿元,分别是总投资12亿元的红安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二期工程,总投资10亿元的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总投资10亿元的华润红安天明150兆瓦风电项目。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入库2个,总投资20亿元,分别是总投资10亿元的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总投资10亿元的华润红安天明150兆瓦风电项目。
(8)高新技术产业化不足。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2023年,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印发了《红安县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调整方案》《红安县利用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开展“二次”招商工作方案(试行)》,围绕“有专班负责、有平台承载、有政策支撑、有机制推进”目标,健全产业链招商体系,深化和扩展专业招商,按照集约节约用地和“亩产论英雄”的标准,进一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二是强化招商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截止2023年5月已招商项目31个,协议投资额158.6亿元。其中:泛家居项目1个,协议投资1.3亿元;高端装备项目1个,协议投资1.06亿元;光电子信息项目2个,协议投资2亿元;绿色建材项目10个,协议投资34.2亿元;农产品加工项目4个,协议投资3.1亿元;商贸流通(物流)项目3个,协议投资8亿元;文化旅游项目4个,协议投资25.61亿元;现代服务项目1个,协议投资1.2亿元;新能源新材料项目2个,协议投资80.03亿元;装备制造项目2个,协议投资2.1亿元。三是培育高新企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截止2022年12月31日,红安县在库高新技术企业共72家。其中:2020年申报通过19家,2021年申报通过25家,2022年申报通过28家。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粮食系统改制进展缓慢。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人员和编制管理与改革。按照县委编办红编发〔2022〕14号文件明确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梳理完善县粮食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将内设股室调整为3个,确保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核定的8个编制,经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稳步落实人员编制,2022年3月21日在现有符合条件10名人员中实行竞聘上岗,落实8名工作人员的身份编制,通过落实人员编制,充分调动了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积极性。二是加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完成“一县一企”改革。我县现有国有粮食企业11家,按“一县一企”要求,仅保留红安县五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其余10家全部实行改制。通过清产核资、资产移交、业务监管,加强县五丰公司资产划转、管理和职能分开工作。2021年12月30日,县发改局(粮食局)与县国资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县属涉粮国有企业巡察整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乡镇国有粮食资产管理中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2022年1月5日至26日,两个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专班,对乡镇粮食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完善了清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组织修复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完成了五丰公司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工作。2022年3月7日,县发改局(粮食局)与县国资局联合印发《红安县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让监管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行。2022年3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县政府批准授权,县国资局印发《关于红安县五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资产划转确认事项的通知》,将红安县五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纳入国有出资统一监管,由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代行出资人职责改为县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所有国有资产划转国资部门管理,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2022年3月8日,县国资局印发《关于任命红安县五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人选提名的通知》,任命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选,提名了公司高管人选,其他国有资产及财务运营监管、注册变更等依法定程序进行。2022年3月10日,县国资局印发了《关于红安县地方储备粮食存储企业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实施方案》,加强对存储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2022年8月18日,县五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负责经营性业务,实行人、财、物、账四分离管理,市场化运作。三是实行粮食企业改制改革,解决遗留问题。2022年3月17日,县政府成立红安县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专班。2022年3月17日,经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办印发《红安县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改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022年3月18日,县发改局(粮食局)召开粮食企业改制工作部署会,会议从改制的必要性、内容和纪律三个方面作了部署,强调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改制氛围,要求各企业做好改制宣传发动工作,做到让每一个职工都知晓改制政策,争取职工的支持、理解和配合。2022年4月18日,10个粮食改制企业分别对改制职工人事情况进行了公示。2022年5月19日,县人社部门对粮食企业改制职工人事档案进行了审核,10家企业共确定参加改制人员227人。2022年9月14日,乡镇5个改制企业的资产正式移交县国资运营中心。2022年9月19日,企业改制各项成本和人员数据相关单位已审核盖章确认。2022年9月23日至25日,10个粮食改制企业分别召开职代会,10个企业职代会通过“企业改制申请报告”“企业改制方案”。2022年10月11日,企业改制方案已通过县改制办审核,并获得批复。2023年1月14日,县发改局(粮食局)召开企业改制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职工置换身份和财务结算程序。2023年1月16日,将县直5个改制企业资产正式移交县国资运营中心。通过县直资产融资3000万元先期解决难度最大、矛盾最突出的问题,分别是10个改制企业90名职工的身份置换、517名职工两个年度的医疗保险、30名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等问题。截止目前改制企业人员已全部置换身份,6名伤残退伍军人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在2023年1月24日转隶至县五丰公司。
(2)社会信息信用管理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于7月12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印发了《红安县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从2023年起,红安县各部门共同出台一批联合奖惩制度,实施一批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宣传一批联合奖惩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严重失信名单,树立一批诚信榜样,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社会机制的形成夯实基础。二是于3月29日联合县营商办,对市场监管局发送了工作交办函,针对第三方考核评估机构反馈的政府诚信度、商务诚信度问题进行了交接。4月26日联合县营商办、县法院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专项治理活动,在县营商办三楼会议室对我县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法人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作出整改措施,签订信用承诺书。5月9日,在县发改局一楼会议室,召开黄冈市信用信息平台操作培训会,会上要求各单位抓住6月30日以前的补报时机,上传往年迟报漏报信用信息。5月16日,联合市场监管局召开2022年第三方评价指标分析会,会上对各相关单位的“双公示”信息报送量、信用承诺信息归集进行了统计,并作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截至6月30日,已补录“双公示”信息1037条,信用归集信息24741条。
(3)降低天然气成本不显著。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实施用气价格临时补贴,降低工商业用气成本。因国际形势影响,天然气进气市场呈现“量减价增”现象,2022年在全省各地相继涨价的情况下,发改局于2022年5月出台《红安县工商企业用气补贴方案》(红发改价格〔2022〕69号),以“不调价,政府给予补贴”的形式,2022年对城燃企业累计补贴327万元。二是开展成本监审降低成本。我局于2022年7月启动天然气配气成本监审工作,通过对近三年成本测算及多方协调,经过几个月与供气公司博弈,原配气价格0.61元每立方米降至0.5667元每立方米,每年将减少企业开支140余万元。三是城区直供开通后,短途管输价格自行降低。我县为两次管道转供气气源,管输费由武汉高压外环输送依据鄂发改价格〔2019〕109号收取每立方米0.2198元和每立方米0.0687元的过境费,再由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转供收取第二次管输费每立方米0.2784元。红安管输费共0.5669元/立方米。经县政府、县发改局多方努力,我县于2022年7月份开通城区直供气分输站,经预测算2023年全县管输费由原0.5669元/立方米降至0.38元/立方米。每年减少企业开支200余万元。四是加强与省发改委沟通对接,争取降低管输费标准。我县天然气有一道“黄麻线”管输费0.2784元/立方米由省发改委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定价。此标准于2019年由省发改委下达全省各地管输标准文件出台,三年校核时限已到,按政策今年应启动成本监审调整全省范围内管标准。我局计划再次向省发改委成本监审处汇报,争取能否降低“黄麻线”管输费成本。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项目资金存在被收回的风险。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与项目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加强项目日常监管。通过日常督查,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对未及时开工和进度缓慢的进行督查通报。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截止6月30日,竹林小学教师周转房、东方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收尾,预计7月中旬进行验收审计阶段,9月份投入使用。三是竹林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总投资237万元,已下达中央预算内189万元已下达,地方配套48万元,目前已拨付160万元;东方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总投资159万元,已下达中央预算内127万元已下达,地方配套32万元,目前已拨付107万元。
(2)保密设备更新不及时。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针对重点人员情况,组织集中学习《保密法》及有关制度,传达上级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保密法规及文件,使大家保密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文件及保密资料回收销毁工作做了具体检查部署,建立了文件保密废资料登记销毁程序。及时登记、传阅、清理和回交机要文件,坚持做好定密工作。三是已按照要求购买保密柜,并加强对涉密文件的严格保管。
(3)信访矛盾尖锐。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成立信访包保责任工作专班。为加强对重点信访人员和群体的包保和化解工作责任,成立一对一工作专班,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粮食发展中心主任为副组长,中心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全力做好职工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培训宣讲。在改制启动初期,改制领导小组先后3次组织人社、国资、医保、卫健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对县粮食发展中心机关全体干部、各改制企业支部书记、经理和在岗管理人员进行了改制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改制的必要性、执行政策的依据标准和财经纪律要求,提高了专班的政策水平,增强了企业骨干改制的信心。三是做到开门接访。为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杜绝改制期间群众集中上访,我们在县粮食发展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办公室,具体负责受理改制职工的信访诉求。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安排主要人员进行接访,推行领导接访、规范答访、重点下访和及时回访等工作举措,将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提前化解。实施企业改制以来,共接待职工来信来访100余人次,信访诉求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资欠款、计生奖励、个人待遇、历史遗留问题等方方面面,没有发生一起到县政府及以上的群体信访事件。四是个案及时化解。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人员身份复杂,个案问题也特别突出,有的是年龄不符、工龄不对、名字出错;有的欠账未入账、有的档案遗失;有的退伍人员认为应该享受的待遇没有落实;有的医保断缴;有的职工下岗期间在外就业并缴纳了养老保险,认为现在改制,单位缴纳的部分养老金应该发放给本人等等问题。通过排查梳理职工矛盾问题,组织人社、医保、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问题的解答解决工作,建立一对一化解方案,全力化解、切实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化解了系统内各类矛盾,促进了企业改制的向前推进,维护了社会稳定。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于7月12日下午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的政治安全。要求:一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二要深刻领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阵地,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发表有悖国家政策的言论。三要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居安思危,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发改各项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在7月12日的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专题研究、讨论通过了《县发改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
(二)关于“反映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一岗双责”履行有欠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述职述廉制度,2022年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述职述廉报告,并报办公室存档。党组书记、局长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开展廉政谈话。二是7月12日下午,我局召开2023年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大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省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中共黄冈市纪委关于4起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黄纪通〔2023〕9号)、红安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等文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沉迷》。党组书记、局长结合身边案例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
(2)纪法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活动组织开展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费用报销24个不准》等法规政策;通报《中共黄冈市纪委关于4起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3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并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局机关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廉洁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于3月17日开展红安县粮食系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传达学习省粮食局长胡新明同志在全省粮食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省粮食购销领域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报的10起涉粮典型案例、黄冈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黄冈市粮食系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发改改﹝2023﹞71号)等文件精神,分管副局长作动员讲话。
6.关于“派出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以来积极加强与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联络,坚持做重大事项“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报告”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切实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积极围绕局重点工作、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采取事前参与、事中监督的工作方式,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二是2023年5月23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县发改局各股室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及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股室要全面把握巡察整改的总体要求,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合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下一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将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对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督检查,并督促县发改局立行立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发改工作高质量发展。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已制定印发《县发展改革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红发改党组〔2023〕9号)和《红安县发改局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发改党组〔2023〕10号)。二是每半年排查总结在经济、能源、粮食等方面的风险和隐患,形成总结报告。
(2)受处分党员的后续教育跟踪管理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是严格落实教育帮带机制。对2022年以来受处分处理的干部制定帮带措施,明确帮带责任人,落实回访、谈心谈话制度。在思想上积极疏导,消除思想顾虑,保障正当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三是建立回访台账,完善回访教育档案,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思想、工作等情况跟踪了解,全面掌握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相关情况。
(3)财经纪律意识淡薄。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费用销24个不准”等政策法规的学习,领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心入脑。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守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凝聚团结干事的正能量。二是对单位、个人长期借款问题全面梳理,分类整理,制定清单,催收借款。截止目前,单位、个人长期借款22笔(单位长期借款15笔,个人长期借款7笔)已收回个人长期借款1笔1万元。三是健全《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安排支出”的原则,对财务管理职责、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经费支出管理、办公物品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4)形式主义时有发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分别制定了《2023年县发改局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2023年县发改局机关党支委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和内容。二是每月根据中共红安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以及日常工作要求,制定我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确定活动时间、参加对象以及学习内容,规范填写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手册,做到一会一记录。
(5)发文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公文办理学习。组织全局学习公文办理,提高公文办理水平。二是完善公文办理制度。强化公文发文流程,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做到文经我手不出错。
8.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7月2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扩大)集中学习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加强了对述职述廉、提醒谈话、开展监督和接受监督等制度重要意义与流程的理解。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述职述廉制度,2022年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述职述廉报告,并报办公室存档。党组书记、局长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开展廉政谈话。
9.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制定《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二是健全《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努力避免决策失误。三是加强与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联络,坚持做重大事项“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报告”的原则,采取事前参与、事中监督的工作方式,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2)外出争资争项主动性不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多次前往国家发改委对接争资立项工作。对我县申报的项目进行沟通对接,并咨询2024年预算内投资导向等情况。二是与第三方机构中资海外公司讨论项目谋划情况,对下阶段拟申报项目系统研究,根据第三方的意见建议,后期适当调整修改。三是上半年,全县全口径到位资金共18.1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8.42亿元的47.1%。一是到位预算内资金共14个项目16190万元,超过去年全年实绩985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12个项目1494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到位2个项目1250万元;二是部门资金(含竞争性和普惠性资金)已下达16.17亿元;三是县外捐赠资金到位0.21亿元。此外,上半年,全县共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16个,已成功发行项目16个,发行金额6.67亿元。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7月2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扩大)集中学习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加强了对述职述廉、提醒谈话、开展监督和接受监督等制度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重要意义与流程的理解。二是严肃认真地按照程序开展2022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分层级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相互批评、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10.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不够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重点节选纳入学习内容,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并督促参加学习人员要把学习内容与工作实践相互结合。二是对2018年以来向县委编委呈报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全面查核,经查核共有2项机构编制事项,均按要求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健订完善了《县发改局三重一大制度》,出台了《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落实党管干部、党管机构编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四是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县发改局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议事规则》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常态化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学习。
(2)在干部队伍建设上落实责任不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6月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聘,局机关已招录公务员1名;2023年5月通过县委组织部开展的公开选调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2023年6月通过县人社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经济学专业的高层次人才2名,目前考察、休检、公示已完成,预计2023年8月到岗。二是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情况进行了摸排,制作了《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明细表》,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加大与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办的沟通,开展对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开招聘及选调工作,进一步充实人才力量。三是局政工人事股对发改局系统内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工作,摸清干部队伍现状,建立干部队伍信息台账,谋划干部队伍建设思路和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形成了调研报告,拟近期提交党组会专题研究。
(3)因私出国(境)专项清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6月8日,分管领导对政工人事股股长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在支部主题党日中集中学习了《关于印发〈红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三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含退休干部群)进一步开展了因私出国(境)纪律处分规定的宣传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迅速开展自查,做到因私出国(境)证件不私保存,集中保管原则。截止目前共收缴各类因私出国(境)证件24本,其中过期10本,有效期14本。同时,建立《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台账》,坚决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并定期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宣传提醒,进一步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
(4)履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强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二是2018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一人一档”资料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制作《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以来党组选拔任用干部明细表》,详细登记每人民主推荐、廉政审查、干部档案考核、考察情况、党组讨论决定、任职公示情况,未发现其他不规范问题。三是出台《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将学习党章和保密纪律等要求纳入谈话内容,力求谈话内容有的放矢、准确到位,使谈话对象既找准自己的薄弱环节,又明确今后前进方向和工作目标。
(5)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在系统内开展档案查补工作,收集整理24人缺失档案清单共计114份,截止2023年7月底,对每人档案中缺失的99式干部履历表、照片、复印材料四要素已补充完整,部分干部如吴威、王晓华同志的《入学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已补充完整。截止目前共查补档案39份。其他缺失档案已年代久远未能及时查补完善,下一步将持续查补。
11.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机制,明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人,强化党组织和“一把手”抓手党建责任制。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重要内容,定期听取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2)基层党建工作有欠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组织专班到粮食发展中心、粮食学校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对支部主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活动,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党建工作引领,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活动,把党员的政治学习抓实抓牢。
(3)党组织换届不及时。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县改局直属机关党委下辖各党支部进行了清理,调整了部分党支部机构设置和名称变更。二是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局老干部第一支部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局老干部第二支部委员会、县粮食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县粮食学校支部委员会等5个支部进行了换届举工作。三是对粮食局党委下辖的6个党支部因正处于改制中,向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提交了延期换届工作的请示。
(4)党建带团建效果不佳。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把团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工作计划。二是把团干部的选配、培养、输送纳入党的后备干部队伍整体建设规划,发挥党组织帮带作为,把优秀的团员作为党员发展,把优秀的团员干部培养为基层党务工作者。三是每周组织广大青年党员团员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按照“团干部带头学、应学团员必须学、青年鼓励学”的原则持续发动,引导更多的年轻干部,学习新思想,激发新活力,取得更大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2380。
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