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刘志凯报道:10月13日下午,红安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对各相关单位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大部分单位均能按照湖北省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要求,落实自身责任,其中交通、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在软硬件建设上行动有力。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号召全县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建设中来,对照测评要求,加大宣传、整治力度,提高卫生文明意识,不断提升红安城市公共文明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