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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215家餐饮经营单位安装了燃气报警器
发布时间:2023-06-28 10:26    作者:秦娇娇    来源: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红安网消息   6月27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此前办理的一起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向餐饮经营单位宣讲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

今年2月,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多家餐饮场所开展走访调查,发现部分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均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安装不规范等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相关行政单位对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餐饮厨房大多为封闭式厨房,空气流动性差,燃气泄漏无法预警,安全隐患较大。”承办检察官表示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协调解决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及燃气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3月初,该院结合调查情况向相关部门集中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13份,部分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及各乡镇代表到场参加。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组建了工作专班,并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通知》,联合各乡镇启动对全县所有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单位开展燃气报警器安装督办工作,排查出215家餐饮经营单位存在未安装、未规范使用燃气报警器的问题线索,并逐一列出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对标督促整改。

经过整治,全县215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瓶装液化气餐饮经营单位均安装了燃气报警器,并按要求规范使用。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下一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对责任事故类案件频发、高发行业进行常态化监督,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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