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为进一步优化财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群众房屋办证难的问题,今年初,县自规局、税务局、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对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实施“票税分离”与“证缴分离”改革的公告》,从制度层面解决办证问题,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4月14日上午10点,购房近三年,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的张先生顺利完成业务办理,成为我县首个享受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票税分离”“证缴分离”便利政策的业主。顺利拿到期待已久的不动产证书,张先生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业主张先生:我们今天来这办了,还是好方便,好快捷。
当天,还有两位购房者拿到了不动产证书。
红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宋涛:以前,群众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须先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由于部分开发商欠缴税款,无法开具不动产销售票据,导致群众不能缴纳契税,故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为了解决这个群众一直反映的“房屋办证难”的问题,县自规局、税务局、住建局积极思考对策,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确保法律底线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启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票税分离”“证缴分离”改革,将群众办证问题与追缴开发建设单位相关税费相分离,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
红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宋涛:现在实施“证缴分离”“票税分离”改革后,将买方(业主)缴纳契税与卖方提供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分离,让购房户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有效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