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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拿证!红安县三笔“票税分离”“证缴分离”业务成功办理
发布时间:2023-04-15 10:40    作者:向欢 熊黎明    来源:红安县税务局


红安网消息   “感谢税务,帮我们解决了办证难题!” 4月14日,在红安县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一窗联办窗口,三家情况各异的购房者当场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多年来因为开发商欠缴税款,我们始终无法办证,现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吴女士一家高兴地互相传看不动产权证书。吴女士及类似情况的胡女士此次能解决心头积压多年的难题,得益于2022年6月由县税务局联合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发布的《关于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实施“证缴分离”的公告》,公告明确了“证缴分离”将增量房买卖双方的纳税义务解绑,改变了以往卖方缴清税款后买方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证缴分离”实施后,购房者只需要凭购房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等相关资料,自行申报缴纳契税、印花税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同时,卖方应缴税费由其主管税务分局进行后续征收管理,破解了因房产开发企业税费欠缴带来的办证难问题。

“因为没有购房发票,我还以为自家的房产证遥遥无期。”耿先生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满面笑容,因陈年房产纠纷闹心打官司的阴霾一扫而空。2023年1月,县税务局继“证缴分离”改革进一步推出“票税分离”改革,针对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发生不动产转移,受让方无法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导致“办证难”等三种情况,进行全流程优化,取消“无发票不能缴纳契税”的办证前置条件,盘活办证难僵局。此前,耿先生与县某开发商因2008年9月双方签订的《毗邻关系建设开发协议》纠纷,诉至红安县人民法院。其后,耿先生虽打赢了官司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但由于无法提供购房发票,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县税务局在得知该情况后,迅速联系纳税人,在核对耿先生出具的法院生效文件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综合窗口,为其快捷办理契税缴纳、不动产登记等业务,使之顺利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本次三笔“证缴分离”、“票税分离”业务均在最多一小时内全部办结,当场拿证。结合“一窗联办”、“增量房网上办”、“存量房网上办”等一系列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便民利民改革工作,本次针对不动产登记特殊事项缴纳税(费)改革的推行,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更实现了县税务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解决了群众办证难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将减环节、减跑动、减材料落到了实处,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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