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安网消息 连日来,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对零售药店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的质量、价格的专项检查。
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店主负责人、查看药品进销存系统、比对价签等方式,详细了解布洛芬、连花清瘟、感冒消炎类药品的价格情况,重点查看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货签对位等。要求零售药店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严格控制相关防疫药品及物资乱涨价,按照药品流通规定,加强质量管理。同时查看药品经营者进货凭证、销售记录、库存数量等,看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主体70余家次,责令7家药店对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进行了整改,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和公平竞争秩序。
下一步,该局将依照《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防疫药品及物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通告》的规定,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防疫药品和物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希望广大市民通过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