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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致纳税人和缴费人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12-02 22:55    作者:.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红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您的健康安全,建议您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办理业务。

一、本月纳税申报期限提醒

2022年最后一个申报期已经开始,本月申报期截止12月15日,请各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税。

二、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大家选择 “非接触式”办税方式。

方式1: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portal/

方式2:“楚税通”APP

1.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楚税通”;

2.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

3.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仅剩一个月。还未参保的缴费人如果错过集中参保缴费可能影响2023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下面推荐几种“非接触式”缴费方式:

1、“楚税通”APP

注册成功登录后,在首页【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模块缴纳。可为自己缴纳,也可为他人代缴。


2、“鄂汇办”APP

打开 “鄂汇办”APP,完成注册并登录,在首页选择“医保”,其余步骤与“楚税通”类似。

3、“支付宝”APP

登录支付宝,首页的 “市民中心” 即引导到鄂汇办功能,在【鄂汇办官方专区】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即可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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