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红安概况    新闻中心  红安视频  经典红安  招商引资  红安党建  文化旅游  专题网站
红安县中医医院关于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继续全面禁止探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14:52    作者:.    来源:红安县中医医院


红安网消息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患者就医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目前实际情况,红安县中医院医院就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及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等防控规定,再次公告如下:

一、就诊须知

1、所有来院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预检分诊人员测体温、执行手卫生、查看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扫场所码、问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主动告知。

2、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手污染后,洗手前尽量不要触碰眼口鼻及身体其他部位;如非治疗检查需要,不要摘下口罩。

3、所有来院人员核酸检测记录超过5天,请自觉到医院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4、住院患者及陪护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

二、门(急)诊服务

1、到门诊就诊时,请实名挂号,并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2、为减少交叉感染,请做到以下几点:①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②候诊时,请您间隔位就座;③排队时,请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④就诊人员使用后的口罩,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垃圾桶)内。

3、急症患者请直接前往急诊科就诊。

4、发热患者请到发热门诊,普通门诊不接诊发热患者。

三、住院服务

1、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区,禁止串病房聊天。

2、病区原则上不陪护。特殊情况,实行“一患者一陪护”管理,每名患者固定一名陪护,且核酸检测正常并做好自我防护。陪护人员必须持有病区发放的“陪护证”或“腕带”方可进入病区。

3、待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后,陪护证或腕带由所在病区统一回收销毁。

4、禁止一切探视。真诚建议需要探视的朋友,可以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

红安县中医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版权为 红安网 www.redhongan.com 鄂ICP备18020062号-1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办: 中共红安县委 红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红安县融媒体中心(红安传媒集团)
新闻热线:0713-5182570 E-mail:redhongan@163.com
地址: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广播电视大楼 邮编:438400 
Copyright © 2007-2018 redhong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鄂公网安备 42112202000030号